法治赋能,工会维权体系日益完善 2025年1月1日,新修订的《河南省工会条例》正式施行,为新时代职工权益保护提供了坚实的法律依据。
一年来,河南工会组织深入贯彻落实《条例》规定,将法治要求转化为具体行动,推动职工维权工作迈上新台阶。
值得注意的是,修订后的《条例》首次将工会参与劳动争议调解和仲裁的内容纳入其中。
这一创新规定明确了工会在推动企业建立劳动争议调解组织、推进劳动争议调解仲裁诉讼相衔接中的重要角色。
省总工会法律和社会工作部负责人表示,《条例》为河南工会组织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妥善化解劳动领域矛盾纠纷提供了强有力的法律支撑。
多元化解机制取得实效 在法治框架指引下,河南工会组织创新建立了"工会+仲裁"联动调解机制,将个案实践转化为常态化、系统化的维权服务能力。
一起涉及跨省多地的薪资纠纷案件充分体现了这一机制的高效性。
去年7月,来自陕西、山西、贵州等地的15名务工人员因被河南某矿业公司派遣至国外矿山后遭辞退,面临薪资追索困境。
济源工会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中心迅速启动绿色通道,联合示范区总工会与涉事企业开展调解。
仅用3天时间,双方达成和解协议,用人单位承诺支付全部薪资18万余元。
未到场的务工人员则通过"云上仲裁"系统在线签署调解协议,实现了远程高效维权。
类似的个案还有漯河市的沈女士维权案。
该女职工在怀孕期间被公司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漯河市总工会立即启动法律援助程序,指派专业律师提供全程法律支持。
经调解,公司同意其返回原岗位并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劳动关系稳定性得到长期保障。
系统化推进劳动争议全链条处理 2025年7月,省总工会印发《河南省新时代"枫桥经验"工会实践培育工作实施方案》,指导市县两级工会协调调解力量进驻综治中心平台,健全与政法、人社、信访等部门的联动机制,推动实现劳动争议"商、调、裁、诉、援、执"全链条、闭环式处理。
这一系统化推进取得显著成效。
截至2025年12月底,全省156个县区级地方工会全部进驻同级综治中心,形成了覆盖全省的劳动争议处理网络。
全省市县两级工会共办理职工劳动争议调解案件1.3万件,维权工作的广度和深度都得到了显著提升。
职工权益保护更加全面深入 作为职工群众的"娘家人",工会的维权服务已从劳动争议的高效化解,延伸到每位职工个体权益的全方位保障。
《条例》第二十五条明确规定工会有权对企业、事业单位、社会组织侵犯职工合法权益的问题进行调查,有关单位应予以协助。
第三十二条规定工会应督促用人单位依法为职工缴纳养老、医疗等社会保险,这些规定进一步强化了工会的监督职能。
与此同时,工会组织在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保护方面也有新突破。
遍布大街小巷的工会驿站已成为户外劳动者的"幸福港湾"。
郑州高新区总工会在工会驿站开展"冬至暖'新'·工会有爱"主题活动,为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包水饺、送温暖。
省总工会深入企业开展"贯彻《河南省工会条例》维护职工合法权益"主题活动,"暖心冬日·工会在身边"冬季送温暖活动现场,新就业形态劳动者通过扫码入会,享受工会组织的各项权益保护和服务。
前景展望与深层思考 《河南省工会条例》施行一年的实践表明,工会组织通过法治赋能、机制创新、服务延伸,正在构建更加完善的职工权益保护体系。
从劳动争议的多元化解到职工个体权益的全方位保障,从传统产业职工到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工会的维权触角正在不断延伸和深化。
条例施行一周年,检验的不只是条文落地的“进度”,更是制度转化为治理能力与民生温度的“成色”。
把权益保障做细做实,把矛盾化解抓早抓小,既需要工会依法履职、主动作为,也离不开部门协同、企业守法与社会共治。
以法治为经纬织密保障网络,才能让每一份劳动都得到更稳妥的尊重与回响,让高质量发展拥有更坚实的民生底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