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去跟法院领了传票,才知道家里那位叫小周的给外面的小柚转了1.9万。我俩可是在2015年结的婚,虽然日子过得不算太平,但谁能想到他在2024年的时候跟小柚搞到了一起。更离谱的是,从2024年2月到6月,他竟然通过微信转账或者买东西的方式,把这笔钱都花在了这个“第三者”身上。最让我生气的是,好多转账备注的数字都特别有意义,这明摆着就是搞暧昧嘛。到了2024年7月我才发现这个事,直接跑去湖南省衡阳市蒸湘区人民法院告了他们。 虽然后来经过调解我们俩离婚了,但我还是咽不下这口气,又把小柚给告了。我找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婚姻家庭编的解释,想知道这笔钱到底该归谁。蒸湘区人民法院在查清楚案子后,认为这笔钱发生在我和小周还没离婚的时候,而且我俩之前分钱的时候也没提这档子事。法院就说这笔钱肯定得算夫妻共同财产。 关键就在于小周偷偷摸摸把我的钱给了外人。他这么做不仅没跟我商量过,事后也没认过这笔账。他是为了跟小柚搞不正当关系才这样做的,这完全违背了我们国家讲的忠诚、诚信这些价值观。根据法律规定,这种因为出轨而送的钱肯定是无效的。 所以蒸湘区人民法院最后判了小柚必须把1.9万还给我。这事儿给大家提了个醒:婚姻里那些违背良心的钱绝对拿不到手;同时也证明了法律保护的是老实人;更重要的是它告诉大家:想靠出轨捞好处的路子走不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