把这事儿摊开来说吧。杜艳玲和竺麟泽还有记者陈毅人凑一块儿聊过了。今年2024年12月,定海有个八旬老太杨某,在某港湾式公交站台等车,眼看车进站了,她就赶紧往路面上跑,结果脚没站稳栽倒了,把右股骨颈给摔折了,手术也得做。杨某觉得就是那公交车停得离站台太近才害她摔倒的,司机处理也不妥当,所以把公交公司和保险公司都告了,张口要19万赔偿。 公交公司那边辩解得挺硬气:我们司机停车可是规规矩矩的,您老太太还没上车呢,又没签什么运输合同,凭啥让我们赔钱?保险公司也表态说,这完全是老人自己没站稳才摔的伤,我们保的那点儿东西不包括这种情况。 舟山市定海区人民法院最后是这么判的:这其实是一起健康权纠纷,按《民法典》里谁有错谁赔的规定来看。虽然公交车稍微往前面开了点停靠位置不算太离谱还在站台范围内还算合理,但人还是摔倒了。说到底这主要是老太太自己没站稳才受伤的,司机没什么错。因为是健康权纠纷打官司要赔钱没道理,法院就没支持她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