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我听说了一个挺有意思的事儿。有个叫郑师傅的司机给平台接了一单活儿,目的地是北京环球影城。车刚停稳,执法人员就上来检查,因为没有《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他当场被罚款1万。这下好了,郑师傅觉得这事儿平台也脱不了干系,就把平台给告了。 这事儿其实挺普遍的,以前不少司机被运管拦下,都是自己掏钱赔的。平台要么装傻不吭声,要么就说一句“自己承担”,大家也就只能认栽了。不过这次北京朝阳法院的判决可不一样,直接撕破了脸皮:平台得给司机的损失埋单。 郑师傅也不是好惹的主,他觉得平台派单前没有好好审核,才让他这么倒霉。所以他直接把平台告上了法庭,要求赔偿全部罚款。平台那边也有说辞,拿出了注册协议说事。他们说自己已经尽到了提示义务,司机注册的时候自己提交的车辆信息,公司只是个信息通道而已,没必要承担责任。 不过法院的态度很坚决。他们觉得平台掌握着最终审核权,毕竟乘客付的管理费最后都到了平台的口袋里。而且权利和义务必须对等,你只收钱却逃避审核,这就是把风险全推给司机了。最重要的是,平台派单就构成了默认担保。这次法院判决平台赔偿郑师傅10097.13元。 这个判决真的给所有网约车司机吃了颗定心丸。以前无证司机被罚了只能自认倒霉,现在不一样了,可以直接找平台算账了。这也给平台提了个醒:以后得收紧审核了。对于司机来说懂法用法才是保护自己最硬的底牌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