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州检察机关聚焦“过罚相当”三措并举发力护航企业发展优化法治营商环境

3月6日,德州市召开"持续优化营商环境"主题系列发布会第二场新闻发布会。

市公安局、司法局、纪委监委、中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等部门负责人集中介绍2026年度"一把手"营商环境项目推进情况。

其中,检察机关围绕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的系统性部署引发关注。

当前,部分地区行政执法领域仍存在处罚畸重畸轻、自由裁量权行使不规范等问题,"小过重罚""同案不同罚"现象时有发生,直接影响市场主体预期和营商环境质量。

德州市检察机关敏锐捕捉到这一痛点,将行政检察监督作为服务保障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抓手。

据介绍,德州市检察机关按照市委和省检察院工作部署,立足行政检察职能定位,依托府检联动工作机制,形成执法司法监督合力,重点从三个维度展开工作。

在专项监督层面,全市检察机关部署开展企业信用修复、违规异地执法和趋利性执法等专项监督活动。

检察机关聚焦"过罚不当"这一核心问题,依法加强对涉企行政案件的监督力度,切实维护企业合法权益。

同时,强化对涉企行政非诉执行案件的监督审查,坚决纠正利用行政或司法手段不当干预经济纠纷的行为。

此外,依法规范开展行刑反向衔接工作,为市场主体营造公平有序的竞争环境。

在办案质效提升方面,检察机关注重协同联动。

通过加强与纪检监察机关、人民法院、公安机关、司法行政机关的协作配合,完善信息共享、线索移送、类案研判等工作衔接机制,形成监督合力。

在具体案件办理中,检察机关严格把握过罚相当原则,依法促进行政处罚与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及社会危害程度相匹配。

通过抗诉、检察建议、公开听证等多元化监督方式,督促行政机关撤销不合理的行政处罚决定,推动依法准确合理行使行政裁量权。

在源头治理维度,检察机关坚持问题导向,立足查纠结合。

针对行政执法中存在的深层次问题和根源性症结,通过个案办理发现共性问题,开展类案监督研究,形成专题分析报告,推动规范行政执法标准尺度。

这种从个案到类案、从监督到治理的工作模式,有效防范和减少了涉企"小过重罚""同案不同罚"等情况的发生。

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

德州市检察机关的实践表明,通过发挥行政检察监督职能,能够有效纠正行政执法偏差,推动行政机关依法行政、规范执法。

这不仅保护了市场主体的合法权益,更重要的是通过个案监督推动制度完善,从源头上提升行政执法的规范化水平。

从更宏观的视角看,德州检察机关的探索具有示范意义。

当前,各地都在持续优化营商环境,但如何将优化举措落到实处、形成长效机制,仍需要各部门协同发力。

检察机关作为法律监督机关,通过能动履职、精准监督,既能及时纠正执法偏差,又能推动完善制度机制,为营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法治化营商环境提供坚实保障。

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

德州实践表明,行政检察监督不是简单的纠错机制,更是推动政府治理现代化的关键支点。

当"过罚相当"从法律原则转化为具体裁量标准,当"府检联动"从机制创新升华为治理共识,市场主体的获得感才能真正转化为经济发展的内生动力。

这场刀刃向内的执法革命,正在齐鲁大地书写新时代"亲清政商关系"的生动注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