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习强国”被当成栏目名搞商业推广被判赔41.8 万元

把2019年上线的那个叫“学习强国”的国家级学习平台给弄得人心惶惶。上海包图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在自家网站上擅自把“学习强国”当成栏目名搞商业推广,结果被学习强国学习平台有限责任公司告到了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案子先由浦东法院审理,后来又到了上海市知识产权法院二审,最后认定这是不正当竞争,给这家侵权企业判了赔偿。 这个判决不光是给权利人撑腰,更是给以后划了条线:商业行为别想着去蹭公益品牌的热度。“学习强国”这平台覆盖面很大,注册用户数以亿计,现在已经是家喻户晓的标识了。它的知识产权由学习强国学习平台有限责任公司依法行使。法院觉得,“学习强国”用了很久也很出名,已经符合法律规定的有影响力的商业标识条件了。这家被告公司把“学习强国”放在网站首页显眼的地方,是想让人看了去买它的VIP服务。 法官谢晓俊说,看双方是不是竞争对手,关键是看服务领域是不是一样或者有关联。原告是做网络信息传播的,被告是卖图片素材搞网络推广的,都在互联网这块儿混饭吃,所以构成竞争关系。公益性质不能成为不被保护的理由,“学习强国”担负着公共服务职能,它的标识更得严管。 算账的时候,法院把“学习强国”的名声、被告故意侵权的性质、影响范围还有原告维权花的钱都算了进去,最后支持了原告要的赔偿数额——41.8万余元。还让被告在首页连续三十天发个声明道歉。这赔偿既有填平损失的功能,也有惩戒作用。 这个案子给大家提了个醒:不管是做生意还是做别的,都得守规矩和商业道德,不能随便用人家有名的牌子,特别是“学习强国”这种公益属性又强的牌子。法院这一下就把保护公益品牌的法律“防火墙”给修好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