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月27日,也就是2026年新年刚过不久,江苏省南通市崇川区人民法院对顾某一案做出了判决。回顾这起发生在2025年的案子,起因是张某与顾某因为借款纠纷闹上了法庭。进入执行程序后,无论法院怎么发文书催款,顾某总是说自己没钱。为了对付这个老赖,法院给顾某发了“限制消费令”,禁止他坐飞机、坐高铁,也不让他去星级酒店花钱。 本以为这个限制消费令会把顾某吓住,结果他根本没当回事。张某后来举报说,顾某总是在朋友圈晒自己出国旅游、高档消费的照片,这让法院非常生气。经过调查发现,顾某在明知被“限高”的情况下,竟通过岳父、岳母的账户疯狂消费。光是在2026年01月27日这天,也就是顾某被抓的那天,他已经在限制消费期间25次坐飞机飞到了阿联酋、新加坡这些地方,甚至还去高档按摩店消费,还有玩游戏大额打赏,花了足足30多万块钱。 更气人的是,他还把这些消费记录通过微信发给了张某进行挑衅。顾某之所以敢这么干,是因为他用别人的银行卡来转账交易,光是单笔过万元的流水就有100多笔。崇川区法院经过审理认为,顾某的行为太恶劣了。他明明有能力还钱却不还,还用别人的账户转移资金,这是在系统性地逃避法律责任。尤其是他还故意向债权人炫耀自己过得有多好,这明显就是在践踏法律的尊严。 后来公安机关介入了调查,顾某这才意识到自己闯了大祸。他赶紧把钱还了出来,但法院还是依法追究了他的刑事责任。毕竟他的拒执行为持续了很长时间,给张某造成了很大伤害。张某为了还钱已经抵押了房子和车子,生活都陷入了困境。最后崇川区法院还是以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判了顾某的刑。这个案例也说明了一个道理:限制消费令不是闹着玩的,谁要是敢顶风作案、挥霍消费并且挑衅司法尊严,法院肯定会依法严惩,绝不姑息。 这个案例来源于《人民法院报》2026年01月27日第03版的报道,是2025年人民法院有效解决执行难的典型案例改编的。大家如果有具体的法律问题欢迎留言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