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法:男子为买药在医院卖药赚了4380元

最高人民法院刚公布了一个案例,说说咱这情况。2021年到2023年这几年,陈某刚心里门儿清,知道阿普唑仑、佐匹克隆都是国家管制的精神药品。他为了图个利,用自己的或者是别人的身份证,在吉林省延吉市的两家医院挂号买药。为了搞到更多的药,他就在跑腿的微信群里发消息,让人去医院开药卖给他。这一来,马某、卢某辉、马某义看到消息后,都分别用自己的身份证跑了好几趟这两家医院,把买的阿普唑仑和佐匹克隆卖给了陈某刚。陈某刚呢,卖了2336盒阿普唑仑和1645盒佐匹克隆,一共卖了174388元,捞了47000多块钱的好处。马某这边卖了34盒阿普唑仑和51盒佐匹克隆,赚了3740元。卢某辉赚了14426元,马某义赚了4380元。法院觉得,这四个人心里都明白这些药是管着的,还一直买卖,肯定构成了贩卖毒品罪。陈某刚在中间当老大指挥大家干坏事,是主犯;另外仨人呢就只能算帮凶,是从犯。所以最后判的时候就不一样了:陈某刚要蹲三年零三个月的牢,再罚一万元;马某蹲一年零四个月,罚五千元;卢某辉蹲一年零九个月但可以缓两年执行,罚一万五千元;马某义就判一年缓刑一年三个月,罚六千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