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个别地区和行业发生的典型事故再次提示,非法违法生产经营仍是诱发重特大事故的重要风险源。一些经营主体受利益驱动突破法规底线,手段隐蔽、链条化特征突出;叠加部分基层监管力量不足、跨区域协同不畅等问题,导致隐患长期积压、风险不断累积,严重威胁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此次部署直指症结,要求以更大力度、更实措施推进“打非治违”,以高压态势加快风险出清。 从“问题”看,重点行业领域非法违法行为呈现多点散发、跨链条蔓延的特点。危化品领域仍有“黑窝点”“小作坊”违规生产、储存、经营,以及无证经营、超许可范围经营等现象;部分化工企业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重大变更审批、高危工艺安全评估等环节落实不到位,甚至存在重大危险源未经评估或评估不通过仍继续生产、使用淘汰落后工艺设备设施等问题。烟花爆竹领域非法生产、储存、运输和寄递易形成全链条隐蔽运行,对公共安全构成突出威胁。其他领域同样需要警惕:矿山无证开采、超层越界开采、盗采盗挖等屡禁不止;危化品运输环节存在车辆及人员资质缺失、押运员配备不规范、车辆逾检以及非法改装等风险;建筑施工领域违法发包、转包、违法分包、挂靠等问题易叠加质量与安全隐患;水上交通和渔业船舶“三无”船舶、非法渡口渡船等需全面清理;消防领域违规动火、违规使用易燃可燃保温材料、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等隐患在高层建筑、多业态混合场所、老旧小区、经营性自建房和人员密集场所更为集中;产品质量领域以假充真、以次充好、不符合国家标准等问题也可能诱发生产安全事故。 从“原因”剖析,非法违法行为既有逐利驱动,也有治理短板。一上,部分经营者以低成本、高利润为目标,通过分散设点、夜间作业、线上线下串联等方式规避监管;一些地区产业转移承接过程中,对项目准入、风险评估和安全条件审核把关不严,导致高危工艺、精细化工等风险在新布局中叠加放大。另一上,基层监管面临“人少事多”、专业能力不足等现实压力,地理交界、城乡接合部、园区外围等区域更易出现监管薄弱点并被不法行为利用。信息共享不充分、跨部门联动不足,也使对原料来源、产品去向、物流运输等环节的追踪溯源难以及时到位。 从“影响”研判,非法违法生产经营不仅容易直接引发事故,也会扰乱市场秩序、破坏行业生态。有关隐患往往突发性强、后果重、影响面广,一旦出事,易叠加连锁次生风险,对周边居民、公共设施和生态环境造成冲击。此外,违法成本偏低、侥幸心理上升,会挤压守法企业生存空间,形成“劣币驱逐良币”,削弱行业高质量发展的基础。对地方而言,事故多发还会影响经济社会稳定运行与公共治理信任,治理关口必须前移,不能用事后处置替代事前预防。 从“对策”部署看,此次通知突出“靶向发力、全链条治理、依法从严”。危化品与烟花爆竹上,强调深挖“黑窝点”“小作坊”,严查无证、超许可等行为;紧盯化工项目“三同时”、重大变更审批、高危工艺安全评估,严处重大危险源评估不到位、使用淘汰落后工艺设备等问题;同时加强化工产业转移承接安全风险防范,对高附加值精细化工产品和典型事故同类产品等开展更细致排查。矿山、建筑、交通运输、水上交通、消防及质量安全等领域,要求采取更有针对性的措施,持续整治违法发包分包挂靠、非法采矿、非法改装运输、违规动火、违规使用隐患材料以及不合格产品流入等突出问题,形成多行业同步治理合力。 在“怎么抓”上,通知强调继续加大执法查处力度,推动严格落实各方责任,发挥基层组织“前哨”作用,对监管薄弱地区、交界地带开展摸底排查;拓宽线索发现渠道,加强跨地区、跨部门信息共享,对可疑线索做到“应核尽核”;在严查严处基础上注重追根溯源,强化危化品产品和原料流向监管,坚决斩断利益链条;强化行刑衔接,对涉嫌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同时,要求健全支撑保障机制,将“打非治违”与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等重点任务推进,并通过典型案例滚动曝光、发动群众和职工举报奖励等方式,持续形成震慑。 从“前景”看,随着专项整治向纵深推进,安全生产治理将更加突出系统性与常态化。一上,高压执法与溯源治理并重,有助于压缩违法空间、提高违法成本;另一方面,通过信息共享、协同监管和基层能力建设,可逐步补齐监管短板,推动风险治理从“事后处置”转向“事前预防”。同时,产业转移承接、园区管理、物流运输等关键环节的制度化规范,将为化工等高风险行业的稳定运行提供更扎实的安全支撑。
安全生产事关人民福祉和经济社会发展大局;此次“打非治违”专项行动既是对突出问题的集中整治,也是对安全发展要求的再压实。各地区各部门应以更强责任担当抓细抓实各项工作——持续筑牢安全生产防线——为高质量发展提供可靠保障。(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