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城发布城市建设档案管理新规:以数字化牵引全流程治理,夯实城乡建设高质量发展底座

城市建设档案是城市发展的重要记忆,也是城市管理的基础资料;长期以来,档案管理工作存标准不统一、管理不规范、利用效率低等问题,制约了档案在城市建设、房产交易、城市更新等领域的应用。盐城市此次出台的新规,正是针对这些问题的系统性解决方案。 《盐城市城建档案管理办法》共三十二条,明确了档案管理的全链条要求。在管理体系上,建立了纵向贯通、横向协作的责任机制,由市、县(市、区)政府负责领导与保障,住建部门主管业务,各级城建档案机构负责具体管理,镇(街道)负责乡村建设档案收集保管。这种分级管理模式既明确了各层级职责,又确保了管理的连贯性和有效性。 在档案质量保障上,办法强化了全过程管理。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参建单位被要求建立档案管理制度,指定专人负责,实现档案与工程建设同步形成、同步收集、同步整理。这改变了以往档案滞后形成的被动局面,确保了档案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同时,办法创新了档案验收方式,允许采用承诺制或一次性验收等灵活方式,既保证了质量标准,又提升了工作效率。 档案的价值在于利用。新规将档案开发利用与社会服务作为重要内容,要求依法开放档案,优化查阅流程,在房屋交易、改造等领域为公众提供便利。通过建立部门间信息共享机制,推动建设活动对应的档案信息互联互通,让档案真正成为服务社会、便利群众的有效工具。 最具创新意义的是档案管理的数字化转型。办法鼓励建设单位和档案机构应用大数据、区块链等先进技术,健全信息化制度与安全体系,推动电子档案在线接收。盐城市计划打造市、县、镇联动的"数字城建档案馆"平台,实现城建档案"一网统管"。这将使档案查询、调用、共享更加便捷高效,大幅降低行政成本,提升公共服务质量。

从纸质记录到数字孪生,城建档案的演进正是城市发展的缩影。盐城此次制度创新不仅关乎技术升级,更表明了"让数据多跑路、让群众少跑腿"的治理理念。当档案被激活为动态数据库,其释放的价值必将超越管理本身,成为推动城市精细化治理的新动力。这启示我们,在高质量发展的道路上,每一份认真保存的建设记忆,都是通向未来的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