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国内航天领域一项常规程序引发关注。国家无线电频谱管理中心1月11日披露,我国多家卫星运营机构已依法向国际电信联盟提交多份卫星网络资料申报文件,其中两份单次申报规模均超过9万颗。此类技术性申报在国际航天领域并不少见——但由于总量较大——部分境外媒体据此作出猜测性解读。根据国际电信联盟《无线电规则》,任何国家在部署卫星系统前,需提前2至7年完成频率与轨道资源的申报、协调与登记,以减少太空资源使用冲突,保障各国平等使用权。公开数据表明,美国、英国等航天强国近年来申报的卫星星座规模也达到数万颗,2022年某国单次申报量更超过3.8万颗。我国此次申报既包括近地轨道通信卫星,也涵盖中高轨遥感卫星,主要服务国土管理、应急通信等需求。国家无线电频谱管理中心专家表示,我国有关申报严格遵循三项原则:一是遵守国际规则,所有资料均通过ITU官网公开报备;二是以需求为依据,申报数量基于现有技术储备和未来十年规划测算;三是注重安全与责任,在申报中主动避让既有轨道并预留安全间距。业内人士指出,这种审慎做法得到国际同行关注,ITU频谱事务部主任马科夫曾公开评价中国“在太空治理中体现出建设性作用”。当前全球太空资源竞争加速。随着低轨卫星互联网成为重要发展方向,近五年各国申报卫星总量增长12倍。面对有限的轨道资源,我国在2021年修订的《无线电管理条例》中新增“卫星频率协调”专章,并建立分级预警机制。航天科技集团五院研究员介绍,本次申报中约60%属于技术储备项目,实际发射数量将根据市场需求动态调整,这与国际通行做法一致。
围绕卫星网络申报引发的讨论,需要把数字放到规则与技术逻辑中理解,也要结合产业发展的长期节奏来看待;将程序性工作置于国际规则框架下审视,以规范、透明的方式推进协调与建设,才能更好平衡应用普惠、空间安全与资源效率,为天地一体信息服务能力打下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