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信阳有个叫牛女士的女子,最近因把公司的钱转错了账闹得挺不愉快。她把公司的公账转错了23万元,多次联系对方要求退款,对方却一直不肯归还。牛女士没办法,只好决定把对方给告了,理由是“不当得利”。大河报的记者3月13日上午联系到了牛女士。她告诉记者,3月9日是她2023年上班的第一天,因为公司财务离职了,受股东委托她给广东某电梯公司转了232000元的电梯款。结果把钱转到了一个叫做A电梯公司的账户里了。牛女士说,A电梯公司以前是广东那家公司的代理商,两家公司名字有点像,她就没太注意,结果就转错了。当天中午她发现转错之后马上报了警。A电梯公司的田某给警察回复说确认一下再退回来,牛女士给田某联系的时候,田某说自己暂时不在郑州也没法处理这个问题,要等到3月12日回郑州才给处理。但到了3月13日早上田某还没退钱回来。这个故事让我想起了2023年的时候这个置业公司和A电梯公司还合作过呢!2023年11月16日的时候置业公司向A电梯公司支付了40万元货款作为合同款,后来因为对方没按时发货在2023年12月11日解除了合同关系。这事儿挺有意思的吧! 现在涉事公司以及法人都被法院列入了限制高消费名单当中呢!田某这个人的账户可能随时面临被法院划扣的风险!目前牛女士已经委托律师以“不当得利”为理由把A电梯公司告上法庭了!律师说这笔钱是她好不容易凑齐的时间紧迫耽误不起呢!希望法院能够公平公正地解决这件事情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