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起涉灾情、险情的典型案例

公安机关持续整治网络谣言,对编造虚假灾情、险情的行为予以严厉打击。8起涉灾情、险情的典型案例今天已经对外公布,涉案人员也都被追究了法律责任。云南警方查明,左某明(38岁)为了获取关注,在社交平台散布了“云南芒市发生4.7级地震且余震超千次”的谣言,当地居民因此恐慌,大量网民也被误导。西藏警方查出单某裕(58岁)等15人在社交平台传播了“西藏日喀则市拉孜县发生地震致5人遇难”的谣言。新疆警方证实李某雷(48岁)为了吸引流量,制作了“新疆和硕县4.6级地震导致房屋倒塌”的假视频,实际情况是5月20日当地发生了4.6级地震,但震中50公里内没有乡镇,周边仅有轻微震感且没有人员伤亡。河南警方查到谢某泽(23岁)利用AI工具自动生成了一篇“2025年4月28日河南南阳发生火灾致14人遇难”的文章并发布在社交平台。由于正值“中原粮仓”的麦收时节,赵某洛(41岁)将一条视频剪辑成“南阳市宛城区麦田着火”并发布在短视频平台,引发了大量关注。广西警方揭露黄某凤(57岁)拼凑出“广西桂林灵川县突发山洪致13名露营者被困”的图文信息并发布在社交平台。重庆警方发现王某龙(20岁)在社交平台发布了“重庆轨道18号线工地坍塌事故引发全网关注”的谣言。同样在广西,廖某臣(40岁)在短视频平台传播了“广西阳朔县兴坪镇在建桥桥墩垮塌”的消息。 这8起事件涉及到的13名、14人和15名涉案人员都已受到法律惩处。公安部提醒网民:互联网不是法外之地,发布信息和发表言论必须遵守法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