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合肥的一位老大爷路边摆摊卖麦芽糖,25元一斤,还给买家提了个醒,说缺一两就赔一斤。看着他挺实在,袁先生动了恻隐之心,买了半斤回去。可走在路上,他越想越不对劲,这半斤好像太轻了,就抱着试试看的心态去超市称了一下,结果发现少给了很多。这种缺斤短两的事其实挺普遍,但从法律上说,这就是欺诈。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摊贩如果骗人,得赔三倍钱,就算赔的钱不够500块,也得按500块算。 很多人觉得大爷年纪大了,数额也不大,没必要跟他计较。可既然咱们觉得人家可怜才买东西,那人家就不能拿这个当理由骗咱们。有网友之前就碰上过类似的事儿,看老人可怜买枇杷回家一称,说好的500克一斤竟然连300克都不到。这种事让人心里很堵得慌,也让人想明白一个道理:同情是一回事儿,不能因为这就任由人占便宜。 买卖双方最看重的是公平。就算东西稍微贵点大家能理解,但要是少称了咱们肯定不能干。在市场经济里讲诚信是最起码的规矩。那些商贩想用低价吸引顾客,暗地里却偷偷少给份量来赚钱的做法,无论价格再便宜也没人会接受。不讲诚信的最后结果往往是自己吃亏。因为消费者的权益是受保护的,要是碰上脾气硬的人非要较真,最后倒霉的还是那些耍滑头的摊贩。 咱们在平时花钱的时候要把诚信和公平放在第一位。只有守住这个原则,咱们才能放心地跟别人做买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