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期以来,科技成果从实验室走向市场的“最后一公里”一直是创新发展的难点;初创企业融资不易、成果转化周期偏长、政府资金撬动效应不足等问题,影响了高校和科研机构成果产业化的进度。广州市推出的“先投后股”改革,正是对这些痛点的系统回应。 这个模式的关键,是改变传统财政补助“单向投入”的方式。市科技局党组成员、市委科技办专职副主任孙翔介绍,“先投后股”以“政府引导、市场主导、风险共担、利益共享”为框架,聚焦项目遴选、企业赋能、多方共赢三项关键环节。相较以往补助方式,该机制让财政资金更深入参与企业成长全过程,形成更紧密的利益联结与约束。 从操作层面看,试点办法设置了四个递进环节。首先是项目遴选与立项,由高校、科研机构等成果转化合作机构担任“把关人”,筛选具备产业化前景的早期项目,确保资金投向更有成长性的创新方向。其次是资金投入与过程管理,市财政与合作机构按1:1比例共同出资,项目支持金额分为100万元、200万元、400万元三档,实施期原则上不超过2年。共同出资体现风险共担,也深入压实合作机构的责任。 第三个环节是转股条件与验收。项目在实施期内或验收阶段,只要满足“合作机构出具转股建议”或“企业获得风险投资”两项条件之一,即可启动转股程序,无需再走传统验收评审流程。该设计减少环节、提高效率,加快资金向股权的转换。第四个环节是股权处置与退出循环,转股时持股比例依据企业首次融资估值和项目支持金额确定,并对发挥重要作用的合作机构适度倾斜,同时设置对创业团队的股权让利安排。市财政回收资金继续用于循环投资,形成可持续的投入机制。 这一模式的亮点在于,政府在成果转化中的角色发生了变化:不再只是补助提供方,而是与市场共同参与的“投资人”,与社会资本形成合力。合作机构的地位也更关键,需要具备项目储备、成果转化、项目管理和投资赋能等综合能力。多方共同参与机制,有助于形成政府、高校、企业与社会资本的良性互动。 从试点进展看,广州市科技局已与香港科技大学(广州)开展首期3000万元试点合作,为后续扩大范围积累经验。市科技局表示,将根据试点效果及时优化管理流程,逐步推广至其他高水平创新平台和高校,进一步扩大政策覆盖面。这也意味着,“先投后股”有望成为广州推动科技成果转化的重要工具。 从更宏观的角度看,“先投后股”改革把市场化机制更直接引入科技创新支持体系。通过股权机制提升资金使用效率,有望增强社会资本跟进意愿,带动更多资金协同投入,形成更可持续的成果转化生态,对优化转化环境、加快创新驱动发展具有现实意义。
广州此次财政科技资金改革,本质上是科技创新治理方式的一次升级。从直接补贴转向股权投资,从行政推动转向市场化运作,说明了新阶段政府职能转变的探索与实践。此制度创新既提供资金支持,也强调通过机制提升企业自我成长能力,不仅为破解成果转化难题提供了“广州路径”,也为深化科技体制改革提供了可借鉴的经验。随着试点持续推进,一个更开放、协同、更高效的创新生态正在粤港澳大湾区加速形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