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人口老龄化与灵活就业并行的社会背景下,超龄劳动者权益保障问题日益凸显。
2025年9月,桐庐县法院一纸判决书,为这起历时13个月的维权拉锯战画上句号。
案件当事人张某某在鞋业公司工作期间遭遇机械伤害,虽被认定为工伤十级伤残,却因超龄劳动者身份陷入维权困境。
争议焦点直指现行法律空白。
我国《工伤保险条例》未明确超龄劳动者参保资格,部分地区允许单独参保的政策存在地域差异。
本案中,企业既未缴纳工伤保险,又拒绝赔偿,暴露出用人单位规避社保责任的普遍现象。
仲裁机构"主体不适格"的裁定,更折射出制度衔接的断层。
该案的特殊性在于维权路径的创新突破。
桐庐县总工会通过"线索移送—支持起诉—联合调解"三级机制,与检察机关形成维权合力。
检察机关在调查中发现,涉事企业工会未履行监督职责,超龄员工普遍缺乏风险保障。
这种系统性失位,正是当前超龄务工群体权益受损的深层症结。
司法机关与工会组织采取"治标更治本"的双轨策略:一方面通过判决确立赔偿范例,另一方面发出《监督提示函》和《检察建议书》,推动企业建立用工巡查制度,要求对超龄劳动者投保商业保险。
这种"个案办理+行业治理"模式,将维权效能放大了三倍——既解决当事人赔偿问题,又规范企业用工行为,更促成县域超龄劳动者保障机制建设。
法律界人士指出,该案具有破冰意义。
随着退休年龄弹性化政策推进,超龄劳动者规模将持续扩大。
桐庐经验表明,破解"制度悬空"需要多方协同:人社部门需明确参保政策,司法机关应统一裁判标准,企业工会要强化监督职能。
目前,浙江省已将该案例纳入劳动法律监督指导性案例库。
超龄劳动者权益保护的困境,本质上反映了法律制度与社会现实之间的不适应。
随着我国经济社会发展,越来越多超龄人员在劳动力市场中发挥重要作用,这个群体的权益保护已经成为不容回避的课题。
浙江桐klulu县的实践表明,通过工会、法院、检察机关等多部门的协调联动,完全可以在现有法律框架内找到有效的解决方案。
这种"一函两书"协作机制的推广,有助于形成保护劳动者权益的制度合力,让每一个在岗位上付出劳动的人都能获得应有的尊重和保障。
这不仅是法治进步的体现,更是以人民为中心发展思想的具体践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