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现象 窗口单位和基层社区是党联系服务群众的前沿阵地;但执纪监督发现,少数党员干部在接待群众、办理事项时言行生硬、方式粗暴,甚至以居高临下的姿态对群众发号施令,导致"门好进但脸难看、话难听、事难办"等现象频发。这类问题表面是态度问题,实质是宗旨意识淡化、权力观扭曲,直接损害党群干群关系,影响基层治理效能。 根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一百二十六条,对待群众态度恶劣、简单粗暴并造成不良影响的,将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党纪处分。纪检部门既追究直接责任,也追究领导责任,传递出对侵害群众利益、损害群众感情行为"零容忍"的鲜明信号。 深层原因 一是思想根源未除。有的干部把岗位当"权力",把服务当"施舍",把群众诉求视为"麻烦"。在忙碌压力下,他们将情绪宣泄到群众身上,反映出党性修养不强、群众观念不牢的问题。 二是制度执行不严。少数地方对首问负责、限时办结、服务评价等制度落实不到位,窗口管理松散,导致"看人下菜""推拖绕"等现象滋生。 三是能力作风不匹配。部分基层人员政策理解不深、沟通技巧不足,面对复杂诉求缺少耐心和方法,容易以简单粗暴替代细致解释,以强硬态度掩盖能力短板。 四是监督链条存在空档。对群众反映的服务态度问题,有的单位重业务轻作风、重结果轻过程,问题线索发现、核查、反馈、整改的闭环不够严密,导致个别人员心存侥幸。 现实危害 态度恶劣、简单粗暴不仅伤害群众感情,更可能引发矛盾激化,影响社会稳定与基层治理秩序。湖北省丹江口市一社区服务大厅的案例就是警示:接待过程中态度生硬、方法简单,引发口角升级,最终出现互相谩骂、撕扯甚至致伤的严重后果,当事人因此受到党纪处分。 这类事件警示我们,公共服务场景中每一次沟通都关乎政府形象与社会信任。一旦"小摩擦"处置不当,可能演变为"大冲突",增加群众维权成本,削弱政策落实的社会基础。 解决对策 纠治此类问题,关键在于把群众路线贯穿到日常工作各环节,既要严管也要厚爱,既要"治已病"也要"防未病"。 一要强化教育提醒。推动干部回归"劳动人民普通一员"的身份定位,把"群众满意"作为工作评判的重要标尺。常态化开展宗旨教育、作风教育和服务礼仪培训,提升沟通能力与情绪管理水平。 二要完善制度约束。围绕群众办事高频事项健全标准化流程和公开透明机制,落实一次告知、限时办结、首问负责等制度,减少群众"多头跑""反复问",从源头压缩态度失范的空间。 三要用好监督手段。畅通群众投诉渠道,强化明察暗访、随机抽查和服务评价,推动问题线索及时核查、依规处置,对典型案例通报曝光,以案促改、以案促治。 四要把握认定标准。防止简单化、泛化处理。纪律处分要重事实、重影响,不能仅凭"没笑容""回答简短"就草率定性。关键看是否存在蔑视、刁难、辱骂等真实恶劣态度,是否导致群众权益受损或造成不良社会影响,做到纪法情理贯通、处理尺度统一,既维护纪律权威,也保护干部干事创业积极性。 五要压实领导责任。单位主要负责人要把作风建设抓在经常,对苗头性问题早提醒、早纠正。对管理缺位、问题频发的,依规追究涉及的领导责任,形成齐抓共管工作格局。 发展前景 随着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群众纪律的刚性约束将深入强化,服务群众的标准将从"能办"向"办好、办暖"提升。未来治理重点将更加注重前端预防与系统施治,通过流程再造、数字化便民服务、评价结果运用等方式,让群众监督更便利、问题整改更及时。 同时,基层干部面对群众诉求多元化、治理任务复杂化,既需要更严的纪律约束,也需要更实的能力支撑与关怀保障,在规范用权、改进作风与提升治理能力之间形成良性循环。
对待群众的态度,是检验党员干部党性修养的试金石。纪律规定的明确划定,为党员干部树立了清晰的行为标准,也为群众维护自身权益提供了制度保障。每一名党员干部都应当以此为镜鉴,时刻警醒自己,始终保持对人民群众的尊重和敬畏,用实际行动践行为人民服务的初心使命,不断增强人民群众对党的信任和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