账户被保全想给钱给不了,解封怕有风险又不想放钱

大家都知道福建厦门市海沧区人民法院的一个案例吧?厦门某健康管理公司跟福建某体育产业公司因为租赁合同打了官司,结果海沧区法院把体育公司银行账户里的19万元给冻结了。后来这案子调解成功了,体育公司也同意付7.5万元,可问题来了,账户被冻结了就没法正常转账。法官张玲玲说这确实挺让人头疼的:要是解封账户让被告自己转,怕他们转移财产;要是非得等到判决生效了再执行,那债权人回款的周期就太长了,还会影响债务人的经营和信用。法院查了下这家体育公司,发现没别的官司和执行案件,扣划也不会损害别人的利益。于是海沧区法院决定动动手脚,启用了“执前保全扣划”这个机制。他们直接把体育公司被保全账户里的钱扣划出来给了健康管理公司,还跟体育公司开了张《自动履行证明书》。债务方的负责人心里总算踏实了:“账户解冻了,钱也还了,没上失信名单,这对我们太重要了!”这算是把权益兑现的速度给提上来了。其实以前基层法院经常碰到这种情况:虽然调解协议签了,但履约的通道却不通畅。账户被保全想给钱给不了;解封怕有风险又不想放钱。海沧区法院党组成员、院长叶炳坤在谈到这个决策的时候说:“每一步都必须于法有据、风险可控。”他还补充说法院把民事诉讼法里关于保全的规定研究透了,规定得挺明确:只要当事人达成了调解或者债务人自己愿意履行义务,而且这个人没别的官司和执行案件,法院就可以根据当事人的申请去扣划被保全的钱。同时他们还专门制定了一套《财产保全案件案款扣划发放操作指引》,把整个流程都规范好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