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临湘法院宣判一起保险理赔纠纷案

湖南临湘市人民法院最近宣判了一起保险理赔纠纷案,支持了癌症患者赵先生的诉求。这个案子把“保险诚信原则”给捍卫住了。2022年2月,赵先生通过业务员介绍买了一份保证续保型重大疾病保险。2023年8月,他被诊断出患上了左上肺恶性肿瘤,治疗花了他5.4万元医疗费。结果他找保险公司要钱的时候,保险公司却以他没如实告知病情为由拒赔并解除合同。原来,投保前的CT检查显示赵先生有双肺多发小结节,而他在网上填保险单时勾选了“否”。法院仔细调查后认为,这份合同是在业务员指导下通过手机操作完成的。赵先生说业务员只问他住没住过院,没问具体健康问题。 法院觉得这案子核心在于赵先生是不是故意隐瞒了病情。根据法律规定,投保人的如实告知义务不能是无限责任,得看保险公司到底问了什么。如果有争议得由保险公司拿出证据来证明自己的询问范围和内容。本案中法院指出了保险公司的几个不足:第一是没证据证明业务员明确问过他有没有结节或者最近CT检查结果怎么样;第二是医学上也没法证明那个结节和后来得的癌症有直接因果关系;第三是因为这是个格式条款合同,保险公司得向对方说明清楚这些条款意味着什么。 而且赵先生自2019年就一直在其他公司投保重疾险了,这次转投这个产品是业务员推荐的,也不是为了骗保才买的。所以法院觉得不能简单认定他主观上想骗保。法院最后判决支持了赵先生的请求:给4.86万元医疗费并让保险公司继续履行续保义务。 这个判决明确了保险合同里如实告知义务的边界,提醒保险机构不能因为用数字工具方便就把重要流程省略掉。它保护了消费者的权益,也逼着行业把诚信贯彻到从设计产品到销售服务的全过程里去。这既是法律的胜利也是对公平正义的捍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