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卖骑手凌晨候单摔伤工伤认定案终审落槌 法院明确新业态工作场所界定标准

问题: 2025年3月19日凌晨,平邑县外卖骑手朱某在完成配送任务后返回商圈候单途中不慎摔伤。

事故发生后,朱某申请工伤认定,其所在公司起初在《工伤认定申请表》上签字盖章认可,但随后提起行政诉讼,辩称朱某系“下班途中”受伤,不应认定为工伤。

原因: 本案的核心争议在于如何界定新业态劳动者的“工作途中”与“下班途中”。

外卖行业具有接单随机性、工作流动性强的特点,传统固定工作场所的认定标准难以适用。

法院审理认为,朱某事发时处于“大夜班”工作时间段内,返回商圈是为了等待下一单任务,属于工作场所的合理延伸,符合“因工作原因”受伤的工伤认定条件。

影响: 此案判决对新业态劳动者的权益保障具有标杆意义。

法院明确,用人单位在工伤认定阶段已确认事实的情况下,若在诉讼中推翻此前结论,需承担举证责任。

本案中,公司未能提供充分证据推翻其此前认可的事实,最终败诉。

这一判决有助于遏制企业“出尔反尔”行为,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

对策: 针对新业态劳动者的权益保障,法院建议:一是完善相关法律法规,明确新业态工作场景下的工伤认定标准;二是强化企业责任,要求用人单位在工伤认定过程中如实提供材料;三是劳动者应增强法律意识,及时保存证据,维护自身权益。

前景: 随着新业态经济的快速发展,类似劳动纠纷可能增多。

此次判决为司法实践提供了明确指引,未来或推动更多地区在类似案件中采纳“工作场所延伸”原则,进一步保障新业态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同时,相关部门需加快完善配套政策,构建更适应新业态特点的劳动保障体系。

新业态带来效率与便利,也对传统劳动保障规则提出更新要求。

本案终审判决以事实为依据、以规则为准绳,明确了“候单途中”属于工作链条的重要组成部分,并通过举证责任安排抑制“先认可后否认”的不诚信行为。

通过持续完善制度供给、压实平台与用人单位责任、提高劳动者维权能力,才能让新业态发展更有温度、更可持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