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口井的事儿看着不大,可关系着全村人的命根子呢!啥情绪都不能成为投毒的借口啊!

要说这东社镇严北村的事儿,那真是让人后背发凉。01 事情得从去年12月底说起,一大早大伙儿像往常一样排队打水,结果一瓢下去,先是舌尖刺痛,接着农药味扑面而来。几户人家放下桶,都吓坏了,“这水怎么这么怪?”有人心里头立刻冒出个坏念头,“难道是有人故意投毒?”消息传得飞快,派出所民警赶到的时候,几位老人还特意用塑料袋把残留的水样封得严严实实,生怕证据被弄坏了。大家正急得不行,一个中年男子突然走进来说:“我投的毒,我来自首。”02 这事儿还得倒回去两天说。夏某想把自家和哥哥中间的灌溉渠用水泥填平,觉得这样浇水方便点。哥哥不同意啊,觉得这是集体的财产,你不能随便填。两个人吵得不可开交,隔壁的刘某就来劝架。夏某觉得这是“多管闲事”,心里头就对刘某有了意见。03 等到了晚上,夏某拿出一年前买的一袋辛硫磷颗粒。本来是打算给自家水稻杀虫的,可后来也没用上。他先是偷偷溜到刘某家后院,趁着月光往井里撒了一把;觉得不解气,又跑去哥哥家井边再撒一把。为了怕被人发现是自己干的,他又回到自己家,把剩下的颗粒全都倒进另外两口井里,好让大家都觉得是环境问题。 公诉人在法庭上还原了当时的情况:“夏某先投哥哥家的井,再投刘某家的井,最后把剩下的也倒进自己家井里。每撒一次他都回头看看,确定没人看见才离开。”04 第二天一大早五点,刘某去打水洗菜,第一瓢水冲进去就闻到刺鼻的味道,当场就吐了。他赶紧去其他几家对比一下,结果别的水都没事,只有自家井里的像泼了农药一样。大伙儿赶紧报警。在舆论的压力和良心的折磨下,夏某自己跑到派出所投案了。 公诉人还拿出实验报告说:“辛硫磷对人、畜、鱼都有毒性。要是喝多了或者大家都喝了,很容易闹出群体性食物中毒或者水源污染的大麻烦。”05 最后通州法院判了夏某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法官说:“邻里纠纷可以商量着来,不能用投毒这种极端手段来发泄。” 就是因为一时冲动,“家务事”变成了刑事案件;这三年多的牢狱之灾也算是给他的冲动买了个教训。06 案子虽然结了,但这事儿对严北村的影响还没过去。村民们自发组织了巡查队,早晚都去闻闻水有没有怪味;村干部也说要装上远程监控和报警器。 你看这一口井的事儿看着不大,可关系着全村人的命根子呢。啥情绪都不能成为投毒的借口啊!守住底线才是对自己、对邻居、对后代负责的表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