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版医保药品加速覆盖全国医疗机构 基层落实仍需突破

新版医保药品目录自今年1月1日起在全国实施,这是国家医保局成立以来的第8次调整——新增114种药品——肿瘤、罕见病、儿童用药等重点领域的保障水平深入提高。一个多月来,各地医保部门加快推动医保药品进医院、进药店,让患者尽快用上新药、好药。据不完全统计,目前已有99种基本医保目录新增药品在全国12000多家定点医药机构销售。 患者获益最为直观。冠心病患者孙先生使用的降血脂注射液,原价每支9988元且需全额自费,经国家医保药品谈判后降至2790元,通过医保报销后个人仅需支付1100多元。地中海贫血患者同样受益,治疗该病的关键药物“去铁酮片”纳入医保后,患者个人自费降至原来的十分之一,月度医药费从近3000元明显下降。这些变化说明了医保谈判制度的作用,让患者更直接地感受到政策带来的减负。 为加快新药进医院,各地结合实际推出举措。四川将部分临床必需的医保新药纳入定点医院和定点药店“双通道”供应保障,同时将价格较高的医保药品纳入单独支付管理,医保基金直接结算且不纳入医院医保费用考核,缓解医院控费压力。今年四川已将53个医保新药纳入单行支付管理。山东、广西等地也建立绿色通道,对新特药品应采尽采,确保患者在县域内就能用上新特药品。 然而,在推进过程中,部分“国谈药”进医院仍存在堵点。记者调查发现,尽管各地都在推进新版医保药品目录落地,但一些地方“国谈药”进医院的“最后一公里”仍遇到多重障碍。 医院药品目录承载能力有限是首要问题。近年来,随着鼓励创新药政策持续落地,大量创新药加快获批上市并纳入医保,但医院药品目录通常只有1500到2000种,难以覆盖快速增长的新药。更为复杂的是,不少国谈创新药属于“同类增量”产品。以治疗非小细胞肺癌的ALK抑制剂为例,医院可能已配备多种,国谈后又新增3种,医院在“引进哪一种、替换哪一种”之间面临取舍。这种选择难题直接影响新药采购决策。

医保药品目录调整的意义,不止在于“新增了多少药”,更在于让创新药真正打通制度与流程的“最后一公里”,成为群众更容易获得的治疗选择。把谈判成果转化为临床可及,把支付支持落实为规范使用,把阶段性覆盖延伸为长期均衡保障,既考验治理的精细程度,也关系到民生获得感的持续提升。随着配套政策完善,新药、好药更快更稳地走进基层、走进家庭,将为健康中国建设提供更有力的制度支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