别把劳动变成了那种让人不得不穿着的广告牌。裴伊竹(重庆大学)说,你现在走在街上看,送外卖的人到处都是,他们穿得整整齐齐的,在车子和人群里穿梭,这就是平台经济给大家看到的样子。可是你仔细看看,有些外卖员衣服后面除了公司的名字,还印着像“XX送药、24小时买药”这种商业的广告语。这些衣服,有时候是他们自己花钱买的,但买来的结果就是变成了别人打广告的工具。这就让人心里犯嘀咕了:当一个人穿上这身制服的时候,他到底是代表自己的职业身份,还是一个在走路的广告牌? 工作服本来是让人觉得自己是个什么样的人的标志。大家穿一样的衣服,说明是一个团队的人,顾客也能一眼认出我们是谁,还能给品牌打个小广告,让干活的人觉得更有面子。这么说的话,上面印个公司的名字还挺合适的。但问题是当这些衣服上的内容变成了具体的广告语时,性质就完全变了。平台把广告印在骑手的衣服上,其实就是利用了他们到处跑的特点,把他们变成了一个不需要花钱租、也不用花钱做的流动广告媒体。这个广告牌不收租金、不花制作费,更不会给骑手一分钱报酬。平台就是借着工装这个理由,给自己吸引了大量的注意力。 这种做法确实挺精明的做生意的手段,但就是没把“人”这个最重要的东西考虑进去。有人可能会说:“明星和赛车手身上不也都是赞助商的广告吗?这不也是正常的行业规矩吗?”这里面有个很大的差别得说明白。明星跟品牌是合作关系:明星靠自己的名气帮品牌说话,品牌给他们钱;同时品牌知名度高了以后也能给明星带来更多的流量和商业价值。这是一种你帮我我帮你的买卖。而外卖骑手跟平台完全不是这种关系。他们穿上带有广告的制服是工作必须完成的要求,不是自己想穿就穿的。平台名气变大了不会让骑手赚到一分钱或者多一点关注;相反骑手只能被动地去展示这些牌子。把他们跟明星相比那是完全忽视了他们作为干活的人的地位。 以前大家更多地关心外卖骑手受不受时间的限制。平台的算法把送外卖的每一个时间点都算得死死的,让骑手从接单、拿饭到送到顾客手里都处于一种很紧张的状态。现在问题又延伸到了空间上:不光是他们跑的路线被平台盯着优化;就连他们身上这块巴掌大的地方也被征用去当商业宣传板了。时间是平台的、空间也是平台的,结果就是骑手自己的权益被严重压缩。 从法律的角度来看这件事是不是合法也值得问问清楚。《广告法》里说了发布广告得让人一眼就知道是个广告。回到这次的事儿上,那些印在衣服上的商业标语算不算户外广告?如果算的话有没有办过相关的审批手续?发布广告的人有没有这个资格?这些都得查清楚才行。 当然不是说所有在衣服上做的广告都不行。如果平台确实想靠骑手做宣传完全可以换个更讲道理的办法去尊重他们的知情权和同意权。在这种前提下把这些广告位设计成那种可以贴上去或者换下来的样式由骑手自己选择要不要贴在身上。对于主动愿意贴的骑手平台可以给一点补贴或者奖励作为回报。这样既达到了宣传的目的又尊重了大家的意愿让双方都能得到好处。 我们明白平台想要赚钱也认可品牌需要展示的道理。但外卖骑手绝不是那种让人走在路上的广告牌更不是没有感情的展示机器。他们是真正的劳动者是城市里最细的那根血管需要被大家尊重和保护的人。 让制服回到它本来该有的样子把人也还给他们该有的样子该放广告的地方老老实实掏钱去放就把工装干干净净的样子留给劳动者自己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