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哪些企业需要复核、按什么标准执行? 根据通知,纳入本次到期复核范围的主体为:2023年度获得认定或复核通过的北京市创新型中小企业、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并已连续2年完成年度信息更新。若企业同时具备多层级资质,可按“就高”原则以最高级资质参加复核。针对企业普遍关心的“是否适用4月1日起的新要求”,通知明确,为减少复核对企业经营的影响,本年度申请复核的专精特新中小企业仍按国家《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管理暂行办法》及北京市梯度培育管理实施细则(修订版)有关标准执行,保持政策衔接稳定、规则可预期。
专精特新企业培育是提升经济发展质量的重要抓手。北京市此次资质复核既强调规则执行,也尽量降低对企业经营的影响。在加快建设现代化产业体系的背景下,如何深入优化中小企业梯度培育机制、激发市场主体活力,仍值得持续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