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悉,保定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六次会议于2026年3月12日召开,会议依照法定程序,就保定市政府职能部门、司法机关及人大工作机构的涉及的人员任免事项进行了审议并表决通过。 一、市级职能部门主要负责人完成调整 此次人事变动中,市级政府职能部门的主要负责人调整是重要组成部分。会议决定任命莫茂林为保定市审计局局长,汪树立为保定市卫生健康委员会主任,李勇为保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陈伟光为保定市财政局局长。,原任上述职务的陈绍辉、庞颖、汪树立、任斌等人依法被免去相应职务。值得关注的是,汪树立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转任卫生健康委员会主任,李勇则由退役军人事务局局长转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体现出干部跨部门交流任职的工作导向。此外,赵胜男的保定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局长职务亦在此次会议中依法予以免去。 上述调整涉及财政、审计、卫生健康、人力资源等多个与民生保障和经济治理密切相关的核心职能部门。在当前经济社会发展的关键阶段,主管部门主要负责人的稳妥交接,有助于保持政策执行的连续性,推动各项工作平稳开展。 二、检察机关人事调整范围广泛 此次会议在检察系统的人事安排上力度较大,涉及市级检察院及多个县区检察院。会议任命王辉为保定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同时任命刘文春、陈伟、王丽阁、王进文、吴康为保定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 在县区检察院层面,会议批准任命史明巍、徐文科、贾荣君、李迎初、田志伟、付亚辉、许永胜、李建、刘巍、梁均智、臧海亮、李敬、贺啸剑、聂红伟等14人分别担任莲池区、竞秀区、清苑区、满城区、高碑店市、曲阳县、安国市、望都县、蠡县、涞水县、唐县、易县、徐水区、阜平县等地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并相应批准免去原任检察长职务。 此轮检察系统人事调整体现为明显的系统性特征,多名干部在市、县两级检察机关之间进行了有序轮岗交流,部分人员由县区检察院检察长职位调整至市级检察院担任检察员,体现出检察机关内部干部培养与梯队建设的整体布局。 三、人大工作机构同步完成人员配备 会议还任命高志虎为保定市人大常委会代表工作委员会主任,继续充实了人大常委会工作机构的领导力量,为依法履行人大代表联络、服务等职能提供了组织保障。 四、依法任免彰显地方治理规范化水平 从程序层面看,此次人事任免均经由保定市人大常委会依法审议表决,严格遵循地方组织法及相关法律规定,说明了地方国家权力机关依法行使人事任免权的规范化水平。近年来,保定市持续推进干部队伍建设,注重在重要岗位上配备政治过硬、业务精通的干部,此次大范围人事调整是此工作思路的具体体现。
人事任免既是依法治市的重要环节,也直接影响各项工作的推进质量。任命意味着责任,调整指向实绩。新任干部能否担当作为,制度执行能否严谨透明,最终都要以实干和民众的实际获得感来检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