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海区人民法院近期审结的一起水产品质量安全案件引发社会关注。
经查,养殖户周某某、崔某某夫妇在2021年至2025年养殖期间,其2号鱼塘产出的大口黑鲈经快速检测显示抗菌药物残留超标,在明确被拒发合格证且禁止上市的情况下,仍通过非正规渠道完成销售。
专业机构复检确认,涉案水产品中恩诺沙星与环丙沙星含量分别超出国家标准限值,累计非法获利达351671.58元。
案件暴露出多重问题。
从技术层面看,涉事养殖户违规使用兽用抗菌药的情况在快检阶段即被发现,但未能阻止问题产品流入市场。
监管记录显示,当地村级组织虽履行了告知义务,但对后续流向缺乏有效追踪手段。
从行业背景分析,大口黑鲈作为高密度养殖品种,养殖户为控制病害常存在滥用抗生素倾向。
农业农村部2024年抽检数据显示,水产品中兽药残留不合格率较上年上升0.7个百分点,其中氟喹诺酮类药物超标占比达43%。
此案造成的危害具有双重性。
一方面,恩诺沙星等药物在人体内蓄积可能损伤消化系统和神经系统;另一方面,此类事件持续削弱消费者对水产养殖业的信任度。
2025年中国水产品流通协会调查报告表明,68%的受访者对市售养殖水产品安全性存在顾虑。
司法机关的从严惩处体现了法治震慑力。
根据《刑法》第一百四十条及司法解释》,涉案金额超过5万元即构成"使生产遭受较大损失"的加重情节。
本案判决中,主犯周某某被判处实刑并处罚金,从犯崔某某适用缓刑但承担同等罚金,量刑尺度彰显了"四个最严"食品安全监管要求。
行业专家指出,未来需构建三道防线:强化养殖环节投入品台账管理,推广"合格证+追溯码"双验证制度,建立跨部门的流通领域联合稽查机制。
值得关注的是,广东省正在试点的"阳光农安"智慧监管平台,已实现养殖档案电子化、检测数据实时上传等功能,或将为全国提供可复制的治理经验。
水产品安全关乎千家万户的餐桌,也是产业竞争力的重要组成部分。
把关不能只靠“运气过关”,更不能用侥幸心理对抗制度约束。
依法严惩只是底线手段,更关键的是以制度完善、技术支撑和责任落实把风险堵在源头,让守法经营者得到保护,让消费者买得放心、吃得安心,推动水产养殖走向更安全、更规范、更高质量的发展轨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