冬春季节是自然灾害多发期,也是困难群众生活压力最大的时段。受灾地区群众面临粮食不足、衣被短缺、取暖困难等问题,基本生活保障经受考验。为保障群众基本生活,自治区财政厅日前下达2.37亿元自然灾害救灾资金,支持受灾地区做好冬春救助工作。 此次资金安排指向明确、覆盖面广,重点用于缓解冬寒春荒期间受灾群众最紧迫的生活需求,包括口粮保障、衣被配备、取暖支持等,着力解决关系群众基本生活的关键问题。资金及时到位,将有助于受灾地区渡过困难时期——守住民生底线——维护社会稳定。 在救助推进过程中,各级财政和应急管理部门将坚持“分类救助、重点救助、精准救助”原则,既统筹兼顾,又突出重点、确保落到实处。各地将深入摸排困难群众实际需求,完善困难群众信息台账,确保资金优先用于最需要帮助的群体。同时,加强监督管理,严格专款专用,防止截留挪用和浪费。 为推动救助措施落地见效,自治区财政厅将会同应急管理厅指导督促有关市县做好资金发放工作,强化协同联动,提高发放效率。各地将把握时间节点,确保救助资金在春节前全部发放到位,让受灾群众在节日前获得必要保障,安心过年。
民生无小事,枝叶总关情;广西紧急拨付冬春救助资金,是对受灾群众的及时支持,也是完善救助保障体系的重要举措。面对自然灾害多发形势,建立更加高效、精准的常态化救助机制仍需持续推进。把每一分救助资金用到最需要的地方,才能守牢民生底线,提升群众获得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