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14个区获评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区

法治政府建设不断提质升级的过程中,如何把“依法行政”从制度要求落到群众和市场主体看得见、感受得到的治理成效,是各地推进治理现代化面临的重要课题。最新数据显示,北京市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成果持续扩面:目前已有14个区获得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命名,反映出首都在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上的系统探索与阶段性进展。涉及的命名中,石景山、顺义、大兴等区获示范区称号,朝阳、门头沟、昌平等区的改革举措获示范项目认定,部分区实现示范区与示范项目联合推进,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样本。 问题层面看,随着经济社会快速发展,行政管理任务更重、边界更广,市场主体和群众对公平透明、稳定可预期的制度环境需求持续上升。现实中,一些治理痛点主要集中三上:一是行政检查与监管方式如何“有效监管”与“减少扰动”之间找到平衡;二是行政争议数量和复杂程度上升,纠纷化解需要更高效、更务实的渠道;三是基层治理事项繁杂,在法治资源下沉不足时,矛盾容易在末端集聚,影响社会稳定与民生体验。 原因层面分析,北京此次示范创建扩面并非偶然,关键在于制度建设与实践创新同向发力,围绕政府“该为”与“不该为”继续划清边界,推动规则体系更清晰、执法方式更审慎、争议化解更前置。北京市有关部门推动营商环境制度完善,着力构建“无事不扰”等监管机制,并探索信用分级分类监管,以规则规范权力运行、以信用提升治理效率。同时,在依法行政前提下推行“轻微不罚”“首违不罚”等制度,对低风险事项更多采用教育引导、提醒劝导等方式,体现审慎包容、宽严相济的执法取向,回应市场主体对“可预期、少打扰”的现实关切。另一上,针对基层执法不规范等问题开展专项治理,推动行政检查总量尤其是涉企检查量明显下降,非现场检查占比提升,以技术与规则共同减少不必要的“面对面干预”,降低合规成本。 影响层面看,法治政府建设成效最终要体现治理效能和群众感受上。行政复议制度作用的增强,是观察法治化治理的重要窗口。相关数据显示,新修订的行政复议制度实施以来,北京各级行政机关累计收到行政复议申请15万余件,其中约三成案件通过案前调解、案中调解或和解方式结案,显示行政复议在吸纳、分流、化解行政争议上的主渠道作用进一步凸显。对政府而言,这有助于通过复议纠错和监督机制倒逼依法行政,提升决策与执法质量;对群众而言,则意味着更便捷、更经济的权利救济路径,更有利于把矛盾化解早、化解在小,减少“程序空转”和对抗升级。 对策层面,北京的实践表现为“制度—执行—评价”闭环推进的治理逻辑:一是以制度供给稳预期,持续完善与营商环境、监管执法相关的法规制度,明确权责边界与程序标准;二是以规范执法促公正,推动基层执法专项治理和执法方式转型,提升非现场监管与分级分类监管水平;三是以争议化解强实效,把行政复议与调解机制做实做细,推动行政争议实质性解决;四是以社会评价促改进,常态化开展依法行政社会公众调查,把公众满意度作为衡量各区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指标之一,使政府工作更贴近民意、更回应民生。各区也在探索更贴近企业群众的法治服务方式,例如构建覆盖园区、楼宇等场景的公共法律服务网络,在矛盾纠纷调处、法律咨询服务等实现“就近可得”,将法治保障延伸至经营主体和基层治理末梢。 前景层面看,面向未来,法治政府建设将更强调系统集成与协同治理。一上,随着高质量发展需求持续释放,优化营商环境将更加依托稳定透明的法治化规则,信用监管、柔性执法、非现场监管等方式有望进一步扩围提质;另一方面,行政争议类型可能更趋多元,行政复议与调解的衔接机制、府院联动与跨部门协同仍需持续完善,以提升纠纷化解效率与质量。,公众参与与社会评价机制作用将更加突出,推动政府权力运行、程序正当、信息公开、服务供给等上持续改进,形成“以法治促善治、以善治增信任”的良性循环。可以预期,随着示范创建经验的推广与制度化落地,首都法治政府建设将在更大范围内形成带动效应,为全国提供可借鉴的治理样本。

北京市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的实践表明,推进依法行政既要完善制度框架,也要在治理实践中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把矛盾纠纷的预防与化解做在前面;通过构建多层次的法治保障体系,既能激发市场主体活力,也能更好维护社会公平正义。这些成果为全国法治政府建设提供了参考,也为首都更推进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打下了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