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白沙警方突破"零口供"困境 铁证锁定680万元诈骗案主犯获刑14年

在刑事侦查中,口供固然重要,但并非唯一证据来源;海南省白沙黎族自治县公安局近日侦破的一起诈骗案,展示了嫌疑人拒不认罪情况下,公安机关如何依证据依法查明事实。案件的难点在于嫌疑人符某采取“零口供”策略。2024年8月底,白沙公安局接到移交的涉诈骗案件。初步侦查显示,符某以多种名义骗取多人巨额资金,但到案后面对民警多轮询问,或编造虚假情节,或刻意回避推诿,试图以拒不认罪逃避追责,给侦查工作带来不小阻力。面对僵局,白沙公安局专案组及时调整思路,将侦查重心从“由供到证”转向“由证到供”,不再围绕口供推进,而是突出物证、书证等客观证据作用。专案组以资金流、信息流、人员流为突破口,通过系统收集、梳理和分析证据锁定犯罪事实。经过近3个月深挖,专案组掌握了符某实施诈骗的多项关键证据,包括资金流水分析、外围核查材料以及规范程序记录等。为避免嫌疑人事后否认,专案组对其涉及的经济活动、投资项目逐项走访核实,确保取证依法依规、程序完整。同时,审讯与取证环节均同步录音录像,为证据的合法性、真实性提供支撑。经梳理、分析和交叉印证,专案组形成逻辑闭合、相互印证的证据链。证据显示,符某通过借钱高消费、刻意摆阔等方式营造“无所不能”的形象,随后以安排工作、招揽工程、帮人消灾等名义,先后骗取3人共计680余万元。各项证据相互对应,能够完整还原其作案过程。案件进入司法程序后,符某仍否认指控。庭审中,公诉人向法庭清晰呈现公安机关形成的证据体系。这些客观证据指向明确,能够证明案件事实。法院审理认为,本案客观证据确实充分,证据链完整,足以排除合理怀疑,认定符某构成诈骗罪。最终,法院判处符某有期徒刑14年,判决已生效。该案的侦办反映出侦查取证理念的变化:在口供缺失甚至对抗的情况下,仍可依托资金追踪、信息核验等手段获取客观证据,既提升打击质效,也以程序规范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

“零口供”不等于“零证据”,沉默也掩盖不了事实。该案表明,坚持证据标准、严格程序规范、强化协同治理,既能让犯罪行为无处遁形,也为公众识别风险、远离诱惑提供了现实警示。守住规则底线、坚持依法办事,才是不被“人设”和“承诺”牵着走的可靠防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