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龄化是个大趋势也是基本国情带来的变化

眼下咱们得赶紧把适应人口老龄化的用工制度给建好,好去应对这个大挑战。国家统计局说了,到2025年那会儿,我国60岁以上的人占比已经到了23%,65岁以上的更是占了15.9%,老人多了,劳动力市场的结构也得变变。原来那种一天到晚死磕、完全固定的工作模式,跟现在的年轻人既要顾着家里的老人孩子、又想要灵活找工作的需求产生了矛盾。现在这事儿已经成了个大难题。 很多三四十岁的中年职工夹在中间挺难受,“上有老下有小”,两头都得管。以前要是家里有事请几天假就行,现在申请事假常常被老板拒了,这就很容易闹出纠纷。虽说法院越来越注意保护人的基本生存权和家庭伦理了,可个案解决根本不够用。现在有些地方和公司开始试搞那种叫“妈妈岗”、“家庭友好岗”的弹性工作制,想在全职上班和完全不上班之间找条中间路走。但这种岗位太少、工资低、升职难、社保那些规矩也不明确。特别是干临时工的时候交社保、算工时这些具体怎么定还没说清楚,搞得公司顾虑重重,试点很难大面积铺开。有的地方虽然有育儿假、陪护假了,可落实起来还是很难。 再看看那些年纪大的职工吧。因为现在人活得长了身体也更好了,加上以后退休年龄会慢慢往后推,会有越来越多老年人还想出来工作或者重新找工作。怎么保障他们平等工作的权利、能拿到工资还有干活安全的权利?这就是法律得面对的新事儿了。最近相关部门正在征求意见呢,打算把这几方面的权益都规范起来。不过光这样还不够。 专家说,不光得管超过法定退休年龄的人,还得管那些因为35岁现象等职场歧视找不着活儿的高龄人。除了工资和休息时间,还得把给他们培训、提高技能这些支持性的东西也算进去。另外最好再弄点针对老年人的促进就业和保障措施。比如给请了高龄员工的公司点钱或者补贴什么的,把税降一降;还有得把延迟退休和养老保险、工伤这一块通盘考虑好。 构建这个新制度是个大工程,得立法的、执法的、行政的、企业的还有社会上大家一起出力。首先得改改《劳动法》、《劳动合同法》这些老规矩了,把弹性工作、临时工权益、照顾家里假这些事写明白。再专门弄个促进老年人就业的条例出来。 执法这块要多指导监督一下公司怎么管用工,让企业把内部规矩立起来;打官司的时候也得讲讲道理和人性关怀。企业自己也得换个观念,知道建个对家庭友好的工作环境、把不同岁数的人都招进来对留住人才、激发活力有好处。 最后人力资源市场也得跟上发展节奏,给有不同需求的人提供更多样、更正规的活儿干;还要用技术手段把各种新工作形态的权益给护住。 老龄化是个大趋势也是基本国情带来的变化,这里面既有麻烦也有创新的机会。直面“一老一小”对职场的冲击、回应高龄人找工作的诉求、把一套既有弹性又包容又有保障的新规则搭起来是非常迫切的事儿。这不仅仅是为了现在能过好日子的人解难题,更是国家应对老龄化战略的一部分。 这事儿需要全社会有共识、有长远眼光去做改革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