菏泽帝捷化工“4·22”较大爆炸事故调查公布:非法生产暴露多重失守,4人被建议追刑责

山东省应急管理厅12月22日正式发布菏泽帝捷化工股份有限公司"4·22"较大爆炸事故调查报告。

报告认定,这起造成3人死亡、3人受伤、直接经济损失1104.39万元的事故,系企业非法生产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严重缺失导致的重大生产安全责任事故。

事故发生在今年4月22日19时36分许。

调查显示,当日下午,企业技术人员和操作工在二车间使用离心机处理约140升含水叠氮化钡。

晚间作业过程中,工人使用不锈钢铲子刮铲附着在滤布上的叠氮化钡滤饼时,离心机内物质突然发生爆炸,瞬间夺去3名现场作业人员生命,另有3人不同程度受伤。

调查报告深入剖析了事故发生的根本原因。

企业非法生产国家严格管控的危险化学品叠氮化钡,在工艺技术不可靠、安全设施未设计、安全条件不具备的情况下冒险作业。

企业风险辨识不全面,安全培训流于形式,现场操作严重违规。

同时,属地党委政府和相关监管部门履职不力,未能有效防范和制止企业的违法违规行为。

更为严重的是,事故发生后企业存在明显的谎报行为。

企业负责人在事故初期向救援部门隐瞒人员失联情况,仅报告3人受伤且无生命危险。

直至次日凌晨4时许,现场指挥部调取监控录像后才发现真实情况,经反复核查确认有3人失联。

这种刻意隐瞒事故真相的行为,不仅延误了救援时机,更暴露出企业安全责任意识的严重缺失。

事故发生后,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相关领导第一时间作出批示,要求全力救治伤员、妥善处置现场、深入调查原因。

各级应急管理、消防救援、公安、生态环境等部门迅速响应,形成联合救援机制。

医疗部门全力救治受伤人员,环保部门严密监测周边环境影响,确保了事故处置的科学有序。

根据调查结果,相关责任人员将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帝捷化工总经理、生产部总监、安环部总监、销售部总监等4人因涉嫌重大责任事故罪,已被公安机关取保候审,调查报告建议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另有2名责任人员在事故中死亡,建议免予追究刑事责任。

这起事故再次敲响了化工安全生产的警钟。

当前,我国化工行业正处于转型升级关键期,部分企业为追求经济利益铤而走险,违法违规生产危险化学品的现象仍然存在。

监管部门必须进一步强化执法检查,完善安全监管体系,坚决遏制此类事故再次发生。

菏泽"4·22"事故用血的教训证明,安全生产红线不可逾越。

在推进新型工业化进程中,必须正确处理发展与安全的关系,既要筑牢制度防火墙,更要培育安全文化土壤。

每一起事故调查报告都不应只是追责清单,而应成为行业进步的阶梯。

当所有市场主体都能真正敬畏生命、敬畏法律、敬畏责任,安全生产的根基才能坚如磐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