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基层治理与司法行政工作点多、线长、面广,既要服务高质量发展,也要回应群众对公平正义的期待。实践中,个别干部在政绩观上仍可能出现偏差:重短期“显绩”、轻长期“潜绩”,重形式动作、轻实际效果,重数据指标、轻群众感受。司法行政系统承担法治宣传、公共法律服务、人民调解、社区矫正等职责,政绩观一旦跑偏,容易使工作停留在表面,影响基层法治建设的质量和公信力。
政绩观是否端正,最终要由实践、由人民、由历史来检验。把书院精神中的“崇德尚廉、笃行实干”融入司法行政日常,把党性教育成果落实到一次次法律服务、一件件纠纷化解、一个个风险防控中,才能让“看得见的参观”转化为“摸得着的成效”,以经得起检验的实绩不断夯实基层法治建设根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