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一男子酗酒后恶意骚扰110报警电话40余次 警方依法予以行政处罚

近日,青岛市城阳公安分局依法查处一起扰乱报警秩序案件。当事人陈某醉酒后频繁拨打110报警电话,一个多月内累计拨打40余次,最终被依法处以行政警告。该案也提示,滥用报警资源对公共秩序和警务运行带来的影响值得警惕。问题的突出表现,是对公共警务资源的持续占用。公安机关核查发现,陈某拨打110具有一定规律,多在晚间八九点来电,使用固定电话和手机交替拨打,但接警员通过语音特征已能识别为同一人。在40余次通话中,陈某均未反映真实警情或需要处置的事件,而是把报警电话当作情绪宣泄的渠道。通话内容多为言语杂乱、逻辑不清,并夹杂辱骂,接警员难以获取有效信息。这类无效来电挤占接警通道,影响对真实警情的受理与响应。更看,陈某的行为也反映出对110功能的误用。陈某在接受调查时称,自己平时饮酒较多,缺少倾诉渠道,酒后意识不清,逐渐把110当成“免费倾诉”甚至“心理咨询”热线。其认为拨打无需付费、随时有人接听,还能得到劝导,于是拨打次数不断增加,最终触碰法律底线。期间,接警员一直耐心劝阻,多次提醒其通过合法渠道反映诉求,但陈某仍反复拨打。直至2025年12月25日晚,陈某在通话中扬言要“把110打爆”,态度明显升级,公安机关随即依法介入处理。该事件的危害不容低估。110是紧急求助的重要通道,线路资源和接警力量都应优先保障真实警情。大量无关或虚假来电占用系统,可能导致真正急需帮助的群众无法及时接通,带来现实风险。同时,这类行为也消耗接警员精力,影响整体工作效率。从更广的层面看,也暴露出少数人对公共服务边界认识不足、对法律后果缺乏了解。公安机关的处置坚持依法办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对应的规定,虚假报警、扰乱报警秩序属于违反治安管理的行为,应依法予以处理。城阳公安分局对陈某作出行政警告决定,并开展批评教育,在制止违法行为的同时也给予其改正空间,说明了依法、适度的处置原则。该案也带来现实启示。其一,公安机关可健全接警管理和预警处置机制,对频繁拨打且无有效警情的号码加强识别、核查与提醒,减少对接警秩序的干扰。其二,社会层面应加强普法宣传,让公众了解滥用110的法律后果和对他人求助的影响,形成对公共资源的基本尊重。其三,对存在心理困扰或情绪问题的群体,应引导其通过心理援助热线、社区服务等正规渠道寻求帮助,避免将报警电话当作宣泄出口。

公共热线承载的是紧急求助与社会信任。对110的每一次占线、每一通无效来电,都可能让真正需要帮助的人错失关键时间。依法处置反复滋扰行为,既是对公共资源的保护,也是对每一位守法公民的负责。守住拨打110的边界,学会通过合法渠道表达诉求,让公共服务在秩序中运行、在规则中更有温度,才能共同守护城市安全与社会良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