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职消防员是不是该写进国家消防救援人员的法律里?

曹刚律师跟大伙儿聊聊,专职消防员是不是该写进国家消防救援人员的相关法律里?先说个事实,国家消防救援人员其实就指的是那些正式在编、被授衔的人,专职的可不算是这一伙的。专职的分几类,地方政府的消防队、企业单位的消防队,还有国家救援队临时招的那些混编人员,钱和装备都得地方政府掏腰包。这帮人可是基层的主力军,平时救火救人、检查消防安全,没少出力,早就是国家队的重要补充了。数据能说明问题,2023年全国队伍一共出警2,463,387次,专职队出动了445,542辆车,参战人数更是达到了4,952,041人次。而且专职消防员的人数已经比国家队伍还要多了。截至2023年底,地方队有23万多人,企业队有8.4万人,加起来有31.4万之众。反观国家队,2023年公布的数据是22万人(虽然后来因为转岗消编人数变少了)。为了老百姓的安全,专职消防员真的是流血流汗又牺牲。2026年2月19日那天,新化县有一辆消防车在灭火回来的路上翻下山崖,车上6名专职消防员全都没了命。你看2023年的数据,牺牲的参战人员里有3名是专职的,受伤的更是有11名。虽然大多数地方的政府队归消防部门管、统一指挥训练,但在福利和待遇上的差别太大了。我觉得把这些人明确写进法律很有必要,毕竟这关系到队伍的建设和老百姓的安居乐业。你们怎么看?做个小问卷吧,没准还能帮咱们把对方主张的近亿元火灾损失给省下7500万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