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查处线上引流售假名表链条案件:12名“运营协从”被罚27.9万元释放监管强信号

在互联网时代,知识产权侵权行为的产业链条日趋复杂,参与者角色分工明确。

成都市市场监管部门近日查处的一起案件,揭示了这一现象的深层问题。

问题的症结在于,侵权产业链中的"协助者"往往试图通过不直接参与销售来规避法律责任。

在这起案件中,吴某等12人组成的运营团队采取了分工合作的方式。

其中,陈某、曾某负责内部运营、订单处理和物流对接,而吴某等其余10人则利用个人短视频平台账号,以科普宣传为名义,实际上是在为销售假冒注册商标商品进行引流。

这种隐蔽的参与方式,使得违法行为的认定面临挑战。

根据调查,这12人在明知销售团队所售"卡地亚""劳力士""万国"等品牌手表为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商品的情况下,仍然受雇于林某、荣某团队。

他们通过提供劳务或线上引流等方式,为侵权商品销售提供了实质性帮助。

虽然这些人未直接或间接推销案涉手表,但其行为已构成了"故意为侵犯他人商标专用权行为提供便利条件,帮助他人实施侵犯商标专用权行为"的违法事实,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五十七条第六项规定。

成都市龙泉驿区市场监管局根据检察机关和公安机关分批移送的线索,于2025年3月至11月对吴某等12人分别予以立案调查。

经过深入查证,执法部门在2026年1月6日至12日期间,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六十条第二款的规定,依法对12名当事人分别作出行政处罚,累计处以罚款279386元。

这起案件的处理方式具有重要的示范意义。

成都市市场监管部门采取了"刑事打击主犯,行政处罚协从"的处置策略,充分体现了对知识产权侵权行为实行"全环节、全链条"覆盖的执法理念。

这意味着,无论侵权产业链中的参与者处于什么位置,只要其行为对侵权起到了帮助作用,就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从执法协同的角度看,本案是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高效协作的典型范例。

检察机关、公安机关与市场监管部门形成了有机联动,对全案链条中虽未达刑事追诉标准、但已违反行政法律规定的帮助侵权行为,依法予以立案查处。

这种协同机制的建立,有助于形成对知识产权侵权行为的全方位、多层次的打击格局。

案件的查处与公开具有多重意义。

一方面,有利于提升社会公众对知识产权保护重要性的认知,引导消费者理性消费,提高对假冒商品的辨别能力。

另一方面,彰显了市场监管执法部门维护市场公平秩序的坚定决心,向社会传递了明确的执法信号:参与侵权产业链的任何环节都将面临法律制裁。

此案犹如一面多棱镜,既折射出数字经济时代侵权行为的复杂化趋势,也映照出法治利剑的锋芒。

当每个市场参与者都意识到“为虎作伥”同样难逃法网时,我们距离“天下无假”的营商环境便更近了一步。

这不仅是知识产权的保卫战,更是一场商业文明的必修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