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大代表建议将“免陪照护服务”纳入医保 破解“一人住院全家累”困局

长期以来,患者住院期间的陪护问题困扰着许多家庭。省人大代表陈宝枝在基层医护工作中积累了36年的实践经验,对该现象有深刻认识。她指出,"一人住院,全家奔波"已成为许多家庭难以承受的负担,不仅影响患者康复,也给家属带来巨大的经济和精力压力。 目前,国家已将免陪照护服务列为政府指导价的医疗服务项目,按每日95元的标准执行。但这项服务仍被列为"暂不纳入医保统筹基金报销"的范畴,患者需要完全自费。陈宝枝认为,这种状况与当前医疗保障制度的发展方向不相适应。 从医学角度看,免陪照护服务具有重要的临床价值。对于需要特级护理和一级护理的患者,专业照护人员能够保障医疗安全、促进康复、预防压疮和跌倒等并发症。这类服务本质上是住院医疗过程中不可或缺的延伸性医疗服务,完全符合医保基金保障"诊断、治疗和康复所必需的、与医疗服务行为直接对应的的"费用这一基本原则。 为推动改革,陈宝枝提出了系统性的实施方案。首先,应明确免陪照护服务的支付属性,将其纳入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医疗服务项目目录调整的论证范围,为制度改革奠定基础。 其次,要遵循稳健原则,分步骤、有条件地推进纳入医保。初期可严格限定适用人群为住院期间评定为特级护理和一级护理的参保患者。在支付标准上,建议将免陪照护服务列为乙类项目,由统筹基金按70%-80%的比例支付,其余部分由个人负担。同时,应建立医院成本分担机制,探索"医保出一点、医院让一点、病人给一点"的共担思路,形成可持续的多元付费机制。 第三,强化规范与监管是确保改革成效的关键。试点医院必须严格按照国家方案对医疗护理员进行培训、管理和监督。服务必须坚持患者自愿选择原则,不得强制消费。将免陪照护服务作为独立的收费项目纳入医院信息系统和医保结算系统,实现费用清晰列支、线上直接结算,杜绝模糊收费和捆绑收费。对护理员队伍实施"双培训双考核"、持证上岗、满意度挂钩的管理模式,确保服务质量。 此外,还需做好与长期护理保险的衔接。对于出院后仍需长期照护的失能患者,其需求应由正在全国推广的长期护理保险制度承接,形成基本医保与长期护理保险的有机衔接,构建更加完整的医疗保障体系。

患者就医负担不仅体现在诊疗费用,也体现在照护成本与家庭时间成本上。围绕免陪照护服务支付机制的讨论,实质是对医疗服务边界、保障水平与基金可持续性之间关系的再校准。通过规则化、分步骤的制度创新回应现实需求,在守住基金安全底线的前提下提升照护服务可及性,既是完善医疗保障体系的应有之义,也将为应对人口结构变化、优化公共服务供给提供新的政策支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