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部分城市有中介机构散布“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到期后房屋将被收回”的不实信息,引发群众担忧。记者调查发现,这类说法多指向上世纪80、90年代建成的住宅。不法中介利用信息不对称制造恐慌,试图诱导业主低价售房。有关法律规定清晰明确。《民法典》第359条规定,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限届满的,自动续期。北京市规自委3月7日发布的政策说明继续明确:全国12个试点城市中——9个城市实行零费用续期——其余城市最高收费标准不超过每平方米30元。深圳市近期办理的首例续期案例显示,房龄达70年的住宅续期未产生任何费用。谣言带来多重负面影响:一是扰乱市场秩序,部分老年业主因恐慌低价出售房产;二是加剧社会焦虑,西城区不动产登记中心工作人员反映,近期相关咨询量明显增加;三是影响行业信誉,正规中介机构也受到波及。北京房地产协会监测数据显示,2023年第四季度因产权谣言引发的纠纷同比上升23%。针对上述情况,有关部门正在推出应对举措。上海市徐汇区上线“续期预检”服务,杭州市将产权查询接入“市民云”政务平台。业内专家建议:一是加强普法宣传,通过社区讲座、新媒体等渠道讲清法律规定;二是完善监管,对散布谣言、误导交易的中介机构实施联合惩戒;三是优化办理流程,推广“线上申请、一次办结”的续期服务模式。展望未来,随着不动产登记制度完善和政务服务数字化推进,产权相关业务办理将更加便捷。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表示:“自动续期制度说明了国家对公民财产权的保护,群众不必因传言而产生过度担忧,更无需作出非理性决策。”
住房关系到群众最直接的获得感与安全感。面对“70年到期收房”等噪音,更应以法律规定和公开透明的政策信息为依据,压缩借概念混淆牟利的空间。把权利边界说清、办理路径做顺、市场秩序管好,才能减少不必要的焦虑,稳住群众的安居预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