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基层医疗机构药品和医用耗材供应“能不能及时到、能不能稳定用、群众能不能少花钱”,成为推进县域医疗服务能力提升的关键环节。
针对县域医共体内采购主体分散、需求汇总不充分、配送与结算周期不稳定等现实问题,湖南省医疗保障局联合省卫生健康委员会、省药品监督管理局、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等部门印发通知,对紧密型县域医共体药品和医用耗材统一采购作出进一步规范,以制度化方式提升基层药耗保障水平,助推分级诊疗取得实效。
一是聚焦“问题”,从分散采购到统一规则仍存短板。
县域医共体加快建设后,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等成员单位的药耗需求更为多元,但在实际运行中,采购分散容易导致议价能力不足、订单结构零散,配送不均衡则可能造成部分基层机构“缺药断供”与部分品种“库存积压”并存。
与此同时,结算周期不确定会影响企业配送积极性,进而影响基层稳定供应,最终传导为群众就医用药体验波动与费用负担感受。
二是剖析“原因”,关键在于责任边界与流程闭环有待清晰。
统一采购要发挥规模效应,前提是明确谁来统筹、谁来负责、如何监管。
若成员单位仍以独立主体参与采购全流程,既不利于形成“一个医共体一张清单”的整体需求,也难以在平台账号、下单组织、配送服务、支付结算、考核评估等环节实现一致标准,规模优势难以转化为价格优势与供应优势。
三是研判“影响”,规则明确有助于把降价红利和供应能力落实到基层末梢。
通知明确,开展药耗统一采购的紧密型县域医共体需通过市级联合评估,并实施医保基金总额付费管理;牵头医院被明确为统一采购责任主体,统筹负责医共体内各成员单位药耗采购与结算等工作,原则上成员单位不再独立参与采购全流程。
这一安排,有助于在县域范围内形成“统一决策、统一执行、统一监督”的治理结构,减少多头管理带来的内耗。
在流程层面,通知提出“六统一”原则:统一采购账号、统一需求汇总、统一组织下单、统一配送服务、统一支付结算、统一评估管理,构建从需求到履约的全链条闭环。
比如,采购账号统一使用牵头医院在省级集中采购平台的账号;需求汇总重点覆盖集采中选产品、医保谈判药品、基本药物以及基层常见病慢性病用药,带量采购则将医共体视同一家机构统一报量签约;下单环节强调线上议价(对集采、谈判品种等除外),并为临床急需未挂网药耗提供按程序备案采购路径;配送要求精准送达成员单位并规范票据开具,确保票、账、货一致;结算实行集中支付,货款结算周期原则上不超过3个月,并明确医保基金代付货款从医共体总额中抵扣;评估管理则把医共体作为整体开展配送服务评估和集采任务考核。
这套机制既提升效率,也强化约束,避免“有规则无执行”。
四是明确“对策”,三方面发力推动稳供、控费与服务能力提升同步实现。
其一,围绕群众用药可及,强调集采中选产品和医保谈判药品应配尽配,兼顾常见病、慢性病长期用药需求与诊疗多样化需求,服务“常见病一般病不出县”的目标。
其二,围绕基层供应稳定,强化配送监测与货款及时结算,提出优先保障基层药耗需求,减少供需错配风险,推动形成更可靠的供应链响应机制。
其三,围绕费用负担降低,鼓励牵头医院发挥规模优势开展线上议价,同时明确在总额付费框架下,药耗费用下降不作为下调医保基金额度的理由,稳定改革预期;并严格执行“零差率”销售,让价格下降更直接、更透明地传导到群众端,提升获得感。
五是展望“前景”,统一采购将与医共体治理、分级诊疗形成联动效应。
随着规则落地,县域内用药结构更有望向“以基本药物和集采中选品种为主、以临床必需为导向”优化,基层机构在常见病慢性病管理上的药品保障将更加稳定;牵头医院通过集中管理提升议价与履约能力,也将倒逼配送与结算更规范。
下一步关键在于加强执行监测和动态评估:既要防止“一刀切”导致个别专科用药保障不足,也要通过绩效考核和信息化监管确保采购、配送、结算、使用等环节真实合规,让制度红利持续释放。
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建设是推进医改向纵深发展的重要举措,而药品和耗材采购的规范化管理是其中的关键环节。
湖南省此次出台的"六统一"采购管理体系,既体现了制度设计的科学性和完整性,也充分考虑了基层医疗机构的实际需求。
通过理顺采购流程、厘清责任边界、确保降价红利直达群众,这一政策有望进一步激发医共体的改革活力,推动分级诊疗真正落地见效,让广大基层群众在家门口就能获得优质、便宜的医疗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