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杭州市萧山区的一件交通事故责任认定,搞得大家议论纷纷。蔡师傅是位网约车司机,这次送断指的乘客去医院,可巧碰到交警在指挥交通。交警示意让他跟着警车走,谁知道就在过红绿灯的时候,蔡师傅的车撞上了旁边正常行驶的车子。当地交警大队判他全责,认为他没遵守交通灯的指示。可这就给蔡师傅出了难题,法律上该怎么认责,道德上又该怎么讲呢? 事发那天,蔡师傅接到单了,带着三位乘客出门。其中一位乘客手指断了,血还在流。车子开到一公理处,碰见执勤的交警。伤者家属赶紧向交警求助,交警了解情况后打了个电话请示,然后就让蔡师傅跟着警车走,还把车牌号给记下来了。没想到蔡师傅的车在过红绿灯时撞上了别的车。萧山交警大队调查后说蔡师傅违反了《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八条规定,没按信号灯指示通行是直接原因。虽然交警之前示意过让他跟着警车跑,但这也不能免除驾驶员要观察路况、确保安全的责任。 杭州市交警支队后来复查了这个案子,觉得“事实不清”,要求重新调查。可是萧山交警大队再查一遍后还是维持原判。专家觉得这个案子涉及好多法律问题。浙江百易律师事务所的池侃律师分析说,就算有警务人员引导,驾驶员还是得保证安全行驶。根据法律规定,只有警车执行紧急任务时才有特殊通行权,普通社会车辆跟着警车也没有自动获得这种权利。但是《浙江省见义勇为人员奖励和保障条例》里也提到了为保护别人安全采取必要措施是有保障的。 从执法程序来看,现场交警的做法有问题。中国人民公安大学交通管理学院的李明教授说:“警务人员处理应急情况得形成闭环处理,要是决定引导社会车辆通行的话,得用规范手势、警笛或者协调信号灯这些办法来明确指令。”这次现场只用口头说一句“跟牢我”,在复杂的交通环境里容易让人产生误解。 这个事儿在网上吵得挺厉害的。有网友觉得交警判得对,“红灯停绿灯行是铁规矩”;也有人说危急关头应该建立更好的应急通道机制;还有专业人士建议这种情况应该先叫120或者请求正规护送程序。当地交警部门也想给蔡师傅申报见义勇为称号并给予补偿,但蔡师傅没接受。 蔡师傅说这次事故导致他四十多天没法干活,第二年保费还得涨不少。现在他打算通过行政诉讼来维权。这件事其实反映了城市应急管理体系的深层次问题:既要鼓励见义勇为又要维护交通秩序,这平衡点该怎么找? 民法典里的紧急救助免责条款给了好心施救者更多保护,但具体到交通领域还需要更细的操作指引。不管这个案子最后是通过行政复核还是司法程序解决,都会给完善道路交通安全应急处理机制提供参考。有关部门得趁机研究制定更明确的紧急交通引导规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