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务部、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联手发布了试点方案,要在全国50个城市里搞有奖发票。这个试点不光是为了给大家在消费时添点“小惊喜”,更是为了带动整个税收治理大格局。这50个城市包括北京、上海这些直辖市,还有很多区域中心城市。以后,在这些城市里购物、吃饭、住酒店、看演出或者搞体育活动,只要拿到了符合金额要求的发票,就能顺便去抽个奖。单张发票的中奖金额原则上不超过800元。这么做的目的就是通过一些适度的小奖励,让大家在花钱的时候觉得有意思。 从政策设计来看,这个试点有两个作用:一个是短期里能多让大家花钱,一个是长期里能优化市场环境。现在经济虽然好转了,但基础还得打牢。消费是拉动经济的发动机,有奖发票能给大家一点物质刺激和情绪价值,尤其是对餐饮、文旅这些大家经常要消费的行业很有帮助。它成本不高、范围广、见效快,是一种不错的促消费工具。 不过这个试点的意义不只是刺激消费这么简单。更深层的考虑是想用它来改变社会上的纳税观念和市场秩序。发票记录了买卖双方、金额和时间的信息,是税务部门征税的重要依据。但在现实中,很多地方买卖双方都喜欢不开票。消费者觉得自己不报销没必要要票,经营者也想少交税就不给票。这种行为让国家少收了税,还让老实经营的企业没法公平竞争。 有奖发票制度聪明的地方在于用奖励的方式把消费者变成税务监督者。消费者为了抽奖就会主动要发票,税务部门就能拿到大量真实的数据。这样一来就能更清楚地掌握商家的真实情况,提高打击偷漏税的能力。以前咱们讲“以票控税”,现在技术进步了搞“以数治税”,发票数据还是最核心的东西。 早在九十年代末咱们就有过类似的试点经验。这次是结合现在的习惯和技术做了一次升级和推广。以前索票是少数人的维权行为,以后要变成大多数人的习惯。不开发票的商家就没活路了,要么规范经营,要么被淘汰。合规企业就能在公平环境下发展得更好。 一张小小的发票里面包含了很多东西:交易的信用、纳税义务还有消费者权益。全国搞这么大规模的试点既是对消费端的创新,也是对治理端的举措。它把大家的举手之劳汇聚起来,变成监督市场的力量。 这说明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下,通过机制创新能调动社会力量共同参与治理。最终会形成政府监管、企业自律、社会监督互相配合的格局,为高质量发展创造好环境。从追求一点“意外之喜”开始培养出来的守法意识和契约精神才是法治经济大厦更坚实的基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