跟你唠唠那个女人,陈璧君。她这辈子挺有意思,少年那会儿可激进了,16岁就进了同盟会。你猜咋回事?1905年孙中山在槟城办分会还印报纸呢,这时候她才14岁,还是个初中生。她就老往报社跑,听人讲救国救民的事儿,心里的火一下子就给点着了。主动申请进组织,成了里头最小的一个。 1907年她在槟城又见到汪精卫了,一见钟情。那时候汪精卫瘦瘦高高的,眼神特别亮,一下子就把她迷住了。从那以后汪精卫演讲她一场不落下,为了跟着男朋友,硬是说服家里在日本给她争取了个留学名额。 那时候同盟会经费紧巴,陈璧君就偷偷把家里钱拿出来贴补。汪精卫搞暗杀团她也想去,“我得练剑练枪,跟你们一块儿回去干掉那些卖国贼!”她妈把首饰都典当了供她学本事,她就拼命练击剑、武术、枪法,成了团里唯一一个女的。 后来他们回国开照相馆当掩护,结果被抓了。陈璧君到处求人救丈夫却没用,狱友都说要不是她我们连汪精卫的尸体都见不到。 清廷大赦前武昌起义打响了,汪精卫被放了出来。出狱那天俩人在上海办了个特别隆重的婚礼。接下来十年汪精卫搞啥大事儿背后几乎都有她的影子:筹款、拉人、搞外交,成了丈夫的好帮手。 1938年日本放话不跟国民政府对着干了,汪精卫就开始动摇。陈璧君连着开了七八次家庭会,拍板必须去南京谈。蒋介石写信劝他们别投敌还在生病呢还能挽回点面子。可她回敬说国家的事儿轮不到你蒋一个人操心。最后汪精卫跑了去南京成立伪政府,她就在那儿忙着招旧部拉拢人,陈公博就是她亲自飞香港磨破嘴皮子劝过来的。 你说这人有多复杂?年轻时写诗多豪迈:愿将十万头颅血,直把乾坤力挽回。到老了却签卖国条约成了大罪人。她的一生就像激情和利益、信仰跟私欲在拉扯一样。最后一次上法庭当被告的时候往日的同盟会员都成了阶下囚看着都让人叹口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