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管辖范围以外区域海洋生物多样性协定》生效推动全球海洋治理迈入法治化新阶段

问题:全球海洋治理面临严峻挑战 海洋覆盖地球表面的71%,其中公海及国际海底区域占海洋总面积的70%。

长期以来,这片“全球公共区域”面临气候变化、过度捕捞、生物多样性锐减等威胁。

然而,国际海洋法体系存在明显空白,各国在资源开发与生态保护之间难以平衡,导致治理碎片化,国际合作缺乏有效约束力。

原因:国际立法滞后于海洋活动发展 随着深海勘探技术的进步,各国在公海的活动日益频繁,但既有法律框架无法应对新挑战。

发达国家凭借技术优势占据资源,发展中国家则强调权益公平,双方分歧难以弥合。

此外,海洋污染、非法捕捞等问题加剧,亟需一套具有法律约束力的国际规则。

影响:协定填补法律空白,推动全球治理升级 《协定》的生效标志着海洋治理进入新阶段。

该协定首次为公海和国际海底区域建立法律框架,聚焦海洋遗传资源、保护区设立、环境影响评价和能力建设四大领域,确保各国活动有章可循。

联合国秘书长古特雷斯称其为“分水岭时刻”,强调其对全球合作与生态保护的历史性意义。

对策:中国发挥关键作用,推动协定落地 中国在协定谈判中扮演了重要角色。

自2004年参与核心磋商以来,中国积极斡旋发展中国家与发达国家的分歧,推动形成一揽子解决方案。

协定开放签署首日,中国即成为首批签署国,并迅速完成国内批准程序。

此外,中国申请将协定秘书处设在厦门,为全球海洋治理提供平台支持。

前景:构建共商共建共享的海洋新秩序 专家指出,协定的实施将促进各国在海洋保护领域的深度合作,推动治理模式从资源开发转向生态优先。

中国将继续以多边主义为原则,与国际社会共同应对海洋挑战,为子孙后代留下可持续利用的海洋资源。

协定的生效标志着全球海洋治理迈入新阶段,对人类和地球、对国际合作、对联合国而言,都是一项历史性成就。

这一成果来之不易,凝聚了国际社会的共同努力和智慧。

当前,各缔约国需要将协定的各项规定转化为具体行动,建立有效的监督机制和执行体系,确保协定的各项目标得以实现。

中国作为首批缔约国和秘书处所在地,将继续发挥建设性作用,与各国携手共进,为保护这片蓝色家园、实现海洋的可持续发展作出更大贡献,让子孙后代能够继承一个生机勃勃、生态平衡的海洋世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