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哥:餐饮和食品生产领域的违法行为都应采取全额计算违法所得的方式

针对市场监管部门近日发布的一则答复,网络上引发了热烈讨论。答复指出,在餐饮和食品生产领域,当事人在该环节的开支不被认定为“合法必要支出”,因此不予扣除,主张采取全额计算违法所得的方式。这一观点被多个市场监管公众号转载后,吸引了大量评论。大部分人表示反对这种观点。五哥认为,不只是餐饮和食品生产领域,许多违法行为都应采取全额计算违法所得的方式。需要注意的是,不要用“违法所得计算不重要”的观点来反驳,在一些情况下,明确确定违法所得仍然很重要。没收违法所得和罚款有不同功能,各自有各自的规则。为了更具体地理解这个问题,我们来看一些现实案例。案例2:餐馆做菜时使用了变质沙拉酱导致客人拉肚子。一份菜品20元,沙拉酱的价值很低。如果按照扣除说计算,违法所得只有两毛钱。但是整盘菜品都不合格,应该全额计算才对。类似的例子还有很多。比如致病性微生物超标问题和食品添加剂问题等。再比如未经注册生产保健食品问题等。案例4:张三和李四同时购进了价值1000元的商标侵权商品。张三迅速卖完了1200元,李四卖了一半600元被查处。张三被没收200元违法所得,李四被没收100元违法所得和500元商品。结果张三没有损失本钱还在,而李四净赔500元。这个结果说明有假酒赶快卖比不卖强。 但是并非所有情况都适合全额计算违法所得。比如张三购进了标签不符合GB7718规定的食品,他查验了供货者资质和合格证明等法定义务,并不知情或无法知晓该标准每一个条款。这种情况下他没有主观故意销售标签不符合食品安全法规定的食品。如果他进货查验义务有缺失并被处理,没收违法所得应该扣除成本才是合理方式。 故意违法、严重缺陷产品问题等应该全额计算才是符合常识的结论。执法稽查局给出的答复在一定程度上没有问题,只是需要明确“合法必要支出”的认定规则。法律和法规可以原则一些,但规章应具体明确才行。如果不尽快明确这些规则,违法所得认定将成为处罚障碍和复议诉讼机关对付基层执法的有力武器。 违法行为中是否存在合法支出?什么样的支出才算是合法呢? 重点句子: 这次争议焦点是市场监管部门对于违法所得计算的方式。 总局网站留言板块引发了广泛讨论。 总局网站留言板块转发给了质量云、市监长缨、老梁等公众号后评论区热闹非凡。 五哥表示要反其道而行之提出自己不同观点。 实际执法中应该考量具体违法行为对结果进行检验。 把当事人在该环节支出认定为“合法必要支出”不予扣除采取全额说方式。 评论区中反对观点占大多数人。 按照扣除说得出的结论非常离谱且令人不解。 执法稽查局的答复引起争议却被很多人反对。 应当采取全额说方式计算餐饮和食品生产中违法所得。 包括进货查验义务缺失但又没有主观故意情况等需要区分处理不同情况的“扣除成本”方式计算才是正确的选择。 有些违法情形应该给予全额计算才符合常理符合生活常识. 成为类似“小过重罚”让大家左右为难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