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校人工智能教育应用规范出台 师生共治成创新治理新范式

随着生成式人工智能技术加速渗透教育领域,如何在高校课堂中规范使用这一新兴工具,已成为教育界亟待破解的现实课题。

技术赋能与学术规范之间的张力,对传统教育模式提出了新的挑战。

近日,复旦大学正式发布生成式人工智能教育教学应用指引,同步上线配套教育共创平台,在全国高校中率先构建起"制度规范+技术平台"的双轮驱动模式。

这一举措标志着高校智能教育治理从理念探讨迈向系统实践。

此前,华东师范大学传播学院与北京师范大学新闻传播学院曾于2024年联合发布国内首份针对大学生规范使用人工智能的指南,明确规定直接生成内容不得超过全文的百分之二十,并强调技术只能辅助创新而非替代创新。

复旦大学此次发布的指引,在延续这一基本原则的基础上,进一步细化了操作规范,形成了更为完整的治理框架。

在处理人工智能与传统教学资源的关系问题上,复旦大学明确坚持"辅助而非替代"的基本定位。

复旦大学教务处负责人表示,智能技术的引入并不意味着传统教材被取代,教材仍是知识体系的重要支柱。

智能工具主要承担检索整理、格式调整等辅助性工作,帮助师生将更多精力投入高阶能力培养。

在课程设计中,优质教材内容可作为高质量语料进入知识库,与智能技术协同构建"宽口径、厚基础"的学习路径。

这种做法避免了改革中的"一刀切"倾向,有助于教育变革平稳过渡。

规则制定机制的创新是此次指引的重要亮点。

传统教学管理往往呈现自上而下的单向特征,而复旦大学此次明确提出"师生共创"理念,将规则从"管理要求"转化为"共同体共识"。

学校向师生提供了课堂协议模板,师生可在课程开始时结合学科特点共同商定使用边界,形成班级共识。

在平台建设过程中,开发团队广泛吸纳了文理科学生的不同视角,并通过案例征集、学生体验官等机制持续收集反馈,确保平台能够兼顾多样化需求。

这种协同导向的治理模式,有效降低了规则执行中的摩擦成本。

学术诚信管理是智能技术进入课堂后面临的核心难题。

复旦大学采用"环节区分、责任归属、过程证据"的判定逻辑,明确智能工具可用于非核心创造性工作,但不得替代实质性学术劳动。

在判定标准上,重点关注三个维度:是否越过了课程或导师明确要求独立完成的环节、是否真实披露使用情况、是否有过程记录可供核查。

教师可通过答辩、现场完成部分任务等方式进行核实,这种方式比单纯依赖技术检测更符合教育评价的基本原则。

为规范引用行为,指引配套提供了使用声明模板和使用记录表等标准化工具。

学生需在作业或论文中明确标注智能生成部分,教师则应在课程大纲中写明使用规则。

通过"使用声明加使用记录"形成完整的过程证据链,实现与毕业论文过程管理、导师审核习惯的有效衔接。

复旦大学期望通过这一机制,达成"凡进课堂必可控、凡入评价必可溯、凡涉数据必合规"的治理目标。

从更宏观的视角审视,复旦大学的探索为高校智能教育治理提供了可资借鉴的实践路径。

当前,教育部已发布教师生成式人工智能应用指引,各高校正加快制定配套细则。

如何在鼓励技术应用与维护学术规范之间找到平衡点,如何建立适应智能时代的教育评价体系,仍需在实践中持续探索完善。

生成式工具走进课堂,考验的不是“会不会用”,而是能否在效率与诚信、创新与规范之间找到稳定的制度支点。

把工具放回“辅助”位置,把规则落到课堂细节,把证据链嵌入教学过程,才能既释放技术红利,又守住学术底线。

更重要的是,通过规则共创与评价改革,让学生在真实学习中形成方法、能力与责任感,这才是技术进入校园最应抵达的方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