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宁德、莆田同步优化住房公积金政策 扩提取范围降融资成本促住房消费回稳

住房消费政策持续发力,福建多地公积金改革提速 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明确提出稳定房地产市场、提振住房消费的政策导向下,福建省各地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正加快推进制度优化工作。继漳州、三明、南平之后,莆田、宁德两市于2月中旬相继出台新一轮住房公积金使用政策调整方案,标志着福建省层面的政策部署正在向基层加速落地。 一、政策背景:多重压力下的制度性回应 近年来,受宏观经济环境变化、居民收入预期趋于保守等因素影响,部分城市住房消费意愿有所收缩,房地产市场面临一定的去化压力。,国家生育支持政策持续深化,如何将公积金制度的惠民功能与生育激励有机结合,成为地方政府政策设计的重要课题。 ,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于2026年初印发对应的指导意见,要求各地结合实际深入促进房地产市场稳定发展。宁德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据此出台优化方案,从提取范围、提取时限、代际互助、城市更新、外籍人才安居及贷款支持等六个维度作出系统性调整,政策覆盖面之广、针对性之强,在该市历次公积金改革中较为突出。 二、核心内容:六项举措精准覆盖多类需求 在扩大提取范围上,宁德此次新增了装修提取和购买车库提取两类场景。职工购买自住住房后,可规定时限内按每平方米1500元标准申请装修提取,最高额度为20万元;购买同一小区配套车库的,同样可申请提取,上限亦为20万元。该安排有助于降低居民购房后的综合资金压力,对于改善型住房需求群体具有较强的政策吸引力。 在放宽时间限制上,职工购买、建造、翻建或大修自住住房后,申请提取的有效期由此前的规定延长至3年,同时取消了大多数提取业务须间隔满一年方可再次申请的限制,增强了制度的灵活性与可及性。 代际互助机制上,自2026年1月1日起,职工省内购置自住住房时,其父母或子女可共同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提取金额以实际支付金额为上限。这一政策突破了传统公积金制度以个人账户为核心的使用边界,有助于缓解年轻家庭的购房资金压力,也反映了公积金制度向家庭单元延伸的政策取向。 在支持城市更新上,对于参与老旧危旧房屋更新改造项目的职工,可按大修自住住房标准申请提取,提取金额以个人实际出资部分为限。这一安排将公积金制度与城市有机更新战略有效衔接,有助于推动存量住房改造工作的顺利推进。 外籍人才安居上,持有永久居留证或经主管部门认定的外国人才,可本地缴存公积金,并享有与国内职工同等的提取和贷款权利。这一举措有助于优化营商环境,增强城市对高端人才的吸引力。 在贷款政策优化上,宁德明确自2026年2月1日起,符合国家生育政策的二孩、三孩家庭购买第二套自住住房时,可按首套房贷款利率申请公积金贷款;同期,职工出售自有住房后12个月内购买第二套住房的,同样可享受首套房利率优惠。前者直接呼应国家生育支持政策,后者则着力激活"卖旧换新"的置换需求,两项举措共同指向扩大有效住房消费这一核心目标。 三、政策影响:短期提振与长期效应并重 从短期来看,上述政策的集中出台将有效降低居民购房、装修及置换的资金门槛,有助于在一定程度上激活市场交易活跃度,对于稳定当地房地产市场预期具有积极意义。 从中长期来看,代际互助提取、生育家庭贷款优惠等制度安排,将公积金保障功能与人口政策目标深度融合,有助于形成住房支持与生育激励的协同效应。随着政策效果逐步显现,这一模式或将为其他地区提供可借鉴的制度样本。 值得关注的是,宁德在政策文本中明确设置了资金使用率预警机制,当连续三个月使用率超过90%时,将暂停部分提取业务。这一安排体现了政策设计者在扩大惠民覆盖面的同时,对公积金资金安全性与可持续性的审慎考量。

公积金政策的每一次调整,都折射出民生保障的进步。闽东两地的实践显示,住房保障正从"普惠"向"精准"转变——这需要政策智慧——更需立足实际的创新。当政策与百姓需求同频共振,"安居乐业"的愿景将更有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