偃师:一个诈骗一个盗窃,都给当地老百姓带来了很大的麻烦

10月8日,也就是2026年10月8日,那是个让人心头一紧的日子。那年还是2001年的时候,有个叫张某涵的女孩出生在平顶山市郏县。她长大后就住在偃师区山化镇汤泉村,平时不学好,整天琢磨着怎么骗人家的钱。警方一查,才知道她是个惯犯。偃师区人民检察院把她的案子给受理了,后来偃师区人民法院直接给她下了逮捕令。可惜这女的当时刚怀孕,没法关起来,法院只好把她改成监视居住。等到2023年11月正式审理的时候,法院就判她有期徒刑两年六个月,还罚了她一万五千元。到了2024年1月,这个案子正式生效了。可这女人挺会钻空子,她一直拿怀孕、哺乳当借口去申请监外执行。法院也不是吃素的,到现在为止一共给了她三次暂予监外执行的机会,最新一次的期限定在了2026年10月8日。还有一个叫岳某云的女人,她是巩义人,以前有吸毒的底子。她老喜欢往偃师跑,专挑人多的地方下手偷手机。她还拉上一个男同伙,一起坐公交车去了偃师区的中成百货广场、大张盛德美超市这些地方行窃。偃师巡特警大队那边也早就盯上她们了,通过合成研判锁定了两人的位置。民警就在附近布下了天罗地网蹲守着。等她们刚偷了一部手机准备溜走的时候,巡逻队员马上就把人给抓了。经不住审讯,岳某云把自己在偃师的犯罪事实全都招了出来。这两个人一个诈骗一个盗窃,都给当地老百姓带来了很大的麻烦。好在偃师相关部门工作做得扎实,依法依规地把这些坏人给惩治了。现在偃师的治安环境越来越好了,老百姓过日子也越来越安心。大家看完这两个真实案例之后不妨在下面留言交流一下学法心得记得给个赞关注一下咱们一起远离违法犯罪的事儿才行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