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对环境资源领域犯罪呈现专业化、链条化趋势,2025年我国公安机关以“零容忍”态度强化刑事打击。
数据显示,全年侦办的污染环境、非法占用农用地等六类重点案件占比超七成,其中非法采矿案件达3100余起,暴露出矿产资源监管仍存盲区。
公安部通过15次区域会战和“平安原野—2025”等专项行动,打掉多个跨省犯罪网络,查获渔获物17.8万公斤,长江流域非法捕捞发案量同比下降34%。
犯罪形势严峻的背后,是经济利益驱动与监管短板的叠加。
部分企业为降低治污成本偷排危废,个别地区农用地违规改建殡葬设施问题突出。
对此,公安机关创新运用“公安提示函”机制,向自然资源、生态环境等部门发送风险预警3800余份,推动建立黑土地保护“田长制”等源头防控措施。
执法效能的提升得益于协同治理体系的完善。
公安部与最高法、生态环境部等12部门构建案件移送、证据认定等全流程协作规范,在黄河盗采河砂等专项整治中实现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无缝衔接。
浙江、江苏等地试点“生态警长”制度,将河道、山林保护纳入社区警务,案件预防发现率提升21%。
着眼长远,公安部联合九部门印发《关于加强生态警务机制建设的意见》,明确2027年基本建成生态警务体系的目标。
该机制突出“打击+预防”双轮驱动,计划在重点生态区设立专门警务站,运用卫星遥感、大数据预警等技术手段强化监测。
专家指出,此举标志着我国环境治理从末端惩处向全过程管控转型。
生态环境保护既是民生工程,也是发展工程,更是安全工程。
以法治为准绳、以协同为路径、以机制为支撑,持续保持对破坏环境资源违法犯罪的高压态势,同时推动源头治理与制度完善,才能把“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更好转化为治理效能与发展优势,让生态安全底线更加牢固,让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态环境的获得感更可持续、更可触可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