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是2007年。原来的《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这年刚通过,2008年就正式开始实施了,这是咱们国家关于职工带薪休假的基本法。这个条例主要是按照职工累计工作的时间,把带薪年假分成了5天、10天和15天这几个档次。最近,国家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发了话,说要对这个条例进行修订,目标就是要逼着企业严格执行职工的带薪年休假。这事儿可是个大动静,学界也都在讨论怎么才能把这事儿搞得更好,让大家真正享受到休假的好处。 不过现实中大家的体验可能没那么美好。现在经济发展了,老百姓的要求也变了,谁不想多歇会儿呢?可是真到了干活的时候,老板那边可能因为成本高或者习惯了那种不按规矩办事的老套路,往往不愿意放太多假。还有些员工也挺矛盾的,因为怕工作丢了或者影响奖金,有时候也就主动放弃休假了。这就导致了这个制度在执行的时候打了折扣。 重庆市长寿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的研究就发现,现在的这个假期设置有点跟不上趟。你看那个最低档的5天假期,真的能让人好好放松、陪陪家人或者充充电吗?感觉根本不够用啊!那边山东大学生活质量与公共政策研究中心也建议说,应该把带薪年假当成劳动者不可剥夺的基本权利来看待,不能让它变成那种大家可以商量着来的“福利”,否则就容易被企业钻空子了。 所以大家现在的意见大概有两个方向。一个是要把这规矩变得更死一点、执行起来更有力度。比如不能再允许企业随便找借口统筹安排休假了;也不能让员工自愿放弃休假这种说法再存在下去了;还有得赶紧加强监督和问责的机制。只要让这些硬性规定真正立得住脚,才能保证大家的权益。 另一个方向就是得好好琢磨一下怎么把假期的结构和时间安排得更合理一些。你像现在那个15天的顶格假期要攒够20年工龄才能拿到,这时间是不是太长了点?重庆那边就建议是不是可以适度提高一下各个档次的基准天数;或者搞一个统一的基准假期再加上工龄补贴;再或者让大家可以把假分开来休、申请起来更方便些。这样才能让制度更有人情味、更公平一些。 其实最近国务院也开了常务会议强调要落实带薪休假制度。人社部这次拿出来的新动向主要是想通过修订条例来解决执行难的问题,说白了就是让纸上写的那些好政策真正变成现实里的好事儿。这事儿要是办成了,那就是实实在在地让咱们老百姓享受到了福利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