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餐饮服务连锁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出台

《餐饮服务连锁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终于出台了,中新网9月28日电 据“市说新语”微信公众号报道。这次新规,目的是为了加强餐饮服务连锁企业的食品安全监管,督促它们切实履行好主体责任。这个行业关系到很多老百姓的日常饮食,覆盖面广,交易量大,所以不能放松警惕。不管是企业总部还是各个分支机构、中央厨房,甚至每个门店,都要盯紧每一个环节。 从监管层面看,这个规定里有一个比较有意思的分配机制。如果门店超过10000家,省级市场监管部门负责;1000到9999家之间,由市级监管部门负责;999家以下的就交给县级监管部门了。省级部门还要负责统筹协调工作,根据实际情况每年调整一次管理范围。 关于责任怎么划分,《规定》明确要求实行贯通式管理。总部要每月调度一下工作情况,分支机构每周排查一下问题,门店每天要严格管控。特别是要抓住企业总部这个关键少数,明确总部要管什么、怎么管。在考核评价、人员培训、“互联网+明厨亮灶”这些方面,总部都有明确的义务和责任。 至于法律责任这块,《规定》把惩罚措施也细化了。比如如果企业没有建立完善的管理制度、没有配备专门的食品安全管理人员、进货时不查验许可证或者合格证明文件等等情况,都要受到相应的处罚。特别是企业总部不能把自己该负的责任推给别人或者分支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