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检察院近日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全国检察机关开展“违规异地执法和趋利性执法司法专项监督”的阶段性进展。此次专项监督聚焦执法司法领域的突出问题,着力规范权力运行、依法保护市场主体,取得阶段性成效。规范执法权力运行是专项监督的重要内容。在监督撤案、不起诉等,检察机关共监督撤案3000余人,依法作出不起诉决定3500余人,体现出在审查起诉环节严格把关、依法防范冤错案件的态度。同时,检察机关共监督解除、返还违法查扣冻资金26亿余元,依法变更人身强制措施820余人,深入强化对企业和个人合法权益的保护。这些举措纠正了部分执法不规范问题,推动执法司法活动在法治轨道上运行。清理涉企刑事案件积压是减轻企业负担的重点工作。专项监督中,检察机关推动清理涉企刑事“挂案”4300余件,监督纠正以刑事手段插手民事经济纠纷210余件。通过及时清理和纠正,减少企业因不当执法产生的成本和压力,助力形成更稳定、可预期的法治环境。打击企业内部职务犯罪是维护企业正常经营秩序的重要举措。专项监督期间,检察机关起诉企业关键岗位人员实施的职务侵占、挪用资金、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等犯罪1.2万余人。涉及的犯罪直接侵害企业利益、扰乱经营秩序。依法惩治此类犯罪,有助于保护企业合法权益,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保护知识产权和科技创新是服务高质量发展的重要环节。专项监督中,检察机关起诉侵犯商业秘密、假冒专利等各类侵犯知识产权、妨碍科技创新等犯罪1.6万余人,显示出对创新主体权益和创新生态保护力度的持续加大。通过依法打击知识产权犯罪,为企业创新活动提供法治支撑,促进创新要素更好流动与转化。最高检和各省级检察院挂牌督办、交办一批重大典型案件,推动形成上下联动、聚焦重点的工作格局,提升专项监督的针对性和实效性,也为各地办理同类案件提供参考。
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纠治违规异地执法和趋利性执法司法问题,既是规范权力运行的必要举措,也是稳定市场预期、提振信心的重要支撑。坚持依法监督、精准监督、规范监督,把“该纠的纠到位、该治的治到底、该惩的惩不纵容”落到实处,才能更好统筹保护企业合法权益与依法打击涉企犯罪,为经济高质量发展和科技创新提供更稳定、更可预期的制度保障。